小船摇摇晃晃地驶入江心。水流很急,很快就漂出了射程。
岸上的喊声和枪声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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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江后,貌巴把船停在一片芦苇丛里。
“下船。”他说,“往前走,有公路。往北走,三十公里,有个叫辛古的小镇。那里有长途车去腊戍。”
林霄跳下船,站在齐膝深的水里。他掏出身上剩下的缅币,全塞给貌巴。貌巴没数,直接揣进兜里,撑船走了。
林霄爬上岸,钻进芦苇丛。
他不知道辛古在哪,不知道腊戍在哪,但他知道,必须往北走。北边是掸邦高原,是克钦独立军的控制区,是阿玉的寨子,是暂时的安全。
他走了整整一夜。
天亮时,他看到了公路。不是大路,是土路,偶尔有牛车经过。他沿着公路往北走,走了两个小时,终于看到一个镇子。
辛古。
镇子很小,只有一条街,街边有几家店铺。林霄找了一家卖茶水的小店,要了一杯茶,两个包子。老板娘看了他一眼,眼神在他满是血痂的脸上停留了一秒,但什么都没问。
吃完东西,林霄问:“去腊戍的车,在哪坐?”
老板娘指了指街尾:“中午有一班,在那棵大树下面等。”
林霄走到街尾,在一棵大树的阴影里坐下。他太累了,靠在树干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醒来时,身边站着一个穿绿色制服的男人。
“身份证。”那人说,缅甸语,但“身份证”三个字用的是英语。
林霄抬头看他。三十多岁,瘦,眼神精明,不像普通警察。他慢慢站起来,手伸向腰间——
“别动。”那人的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用汉语说,“我知道你是从曼德勒来的。跟我走一趟。”
———
林霄被带到镇外一栋独立的竹楼里。
竹楼不大,一楼堆着杂物,二楼是住处。那个穿制服的男人把他带上楼,指着竹椅:“坐。”
林霄坐下,手还按在枪柄上。
男人给自己倒了杯水,也给他倒了一杯。
“我叫坤坎。”他说,汉语很流利,“掸邦军的人。”
掸邦军?林霄心里一动。掸邦和克钦邦接壤,掸邦军和克钦独立军虽然是不同的民族武装,但偶尔也会合作。
“昨晚有人从曼德勒过来,说你在找我。”坤坎说,“不是你找我,是你认识的人找我。”
“谁?”
坤坎没直接回答,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林霄。
照片上的人,是刀疤。
林霄的手一抖。
“他两天前联系过我。”坤坎说,“说如果有一个中国人从曼德勒逃出来,带着重要证据,让我帮忙送他去克钦邦。”
两天前——那是刀疤还在曼德勒的时候。
“他还说什么?”林霄问。
坤坎沉默了几秒:“他说,如果他自己没能出来,就让我告诉你一句话。”
“什么话?”
“‘告诉林霄,老子答应你小叔的事,办到了。’”
林霄的喉咙像被堵住了。
他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照片。照片上的刀疤很年轻,穿着军装,笑得有点傻,和后来那个满脸伤疤的硬汉判若两人。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他也有过年轻的时候,有过不用伪装、不用拼命的时候。
“他是我在云南读军校时的同学。”坤坎说,“后来我回国,他进了国安。二十多年没见,再收到他的消息,就是两天前。”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林霄。
“他说他在执行一个任务,可能回不来了。让我如果有机会,帮他做一件事。就是送你回家。”
林霄握着照片,久久说不出话。
———
坤坎把林霄安置在竹楼里,给他找来医生处理伤口,又准备了干粮和水。
“从这里往北,翻过三座山,就是克钦邦的地界。”坤坎指着地图,“我让人送你到边境。过了边境,就看你自己了。”
“谢谢。”林霄说。
坤坎摇头:“别谢我。谢刀疤。他欠过我一条命,十年前在云南边境救过我。现在他让我还,我就还。”
第二天一早,坤坎派了两个向导,带着林霄出发。
北上的路比想象中更难走。翻山越岭,穿林过河,每天只能走二十公里。林霄的伤还没好利索,每走一步都疼,但他咬着牙,一声不吭地跟在向导后面。
走了三天,终于进入克钦邦。
第四天傍晚,他们到达一个克钦寨子。寨子里的老人看了坤坎写的信,安排林霄住下,又派人去阿玉的寨子送信。
第五天中午,阿玉来了。
她骑着一匹矮马,脸色还有些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