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五天?审讯室的窗户用黑纸糊得严严实实,没有白天黑夜,只有头顶那盏永远亮着的白炽灯,发出嗡嗡的电流声,像一只不知疲倦的蚊子。
他的左腿包扎过了。子弹贯穿,没伤到骨头,但失血过多让他昏过去好几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这里——一间不到十平米的房间,一张铁椅子,一张桌子,四面白墙,连个窗户都没有。
每天有人送饭。稀粥、馒头、咸菜。量刚好够维持生命,不会多到让人有力气逃跑。
没人审讯。
这是最折磨人的。
林默涵知道这是什么手段——消耗战。把你关在这里,不与外界接触,不让你睡觉,不让你知道时间,直到你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问什么答什么。
他已经三天没合眼了。
不是不想睡。是睡不着。每次闭上眼睛,脑子里就会闪过无数画面:苏曼卿站在咖啡馆门口笑着说话的样子,老赵在爱河码头中弹倒下的背影,江一苇被押上黑色轿车时回头看的那一眼,陈明月在溪谷里流泪的脸。
还有那支钢笔。
她跑出去了吗?魏正宏说他在宜兰等着她,是真的还是诈他?
他不知道。但他必须相信她还活着。必须相信那卷胶卷已经送出去了。否则,他撑不下去。
第四天——也许是第四天,也许只是他的错觉——门终于开了。
两个人走进来。一个是穿中山装的年轻特务,手里拿着记录本。另一个是魏正宏。
魏正宏今天没穿军装。一件深灰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不是得意,也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近似于欣赏的复杂神色。
他在林默涵对面坐下,示意年轻特务出去。
门关上。审讯室里只剩下两个人,和那盏嗡嗡作响的白炽灯。
魏正宏看了林默涵很久,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桌上。
那是林默涵的《唐诗三百首》。
书已经很旧了,书页发黄,边角磨损。魏正宏翻开书,取出夹在里面的那张照片——林晓棠的周岁照。扎着两个小辫,穿着碎花棉袄,对着镜头咧嘴笑,缺了两颗门牙。
“你女儿?”魏正宏问。
林默涵没有说话。
魏正宏把照片放在桌上,推到林默涵面前。
“六岁了吧。”他说,“1955年,该六岁了。她叫什么名字?”
林默涵看着那张照片,心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林晓棠。”他听见自己说。
魏正宏点了点头。
“好名字。晓棠,海棠花开的早晨。”他把照片翻过来,看着背面那行字,“‘吾女晓棠周岁纪念,1950年春’——你写的?”
林默涵没有说话。
魏正宏把照片放回桌上,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样东西。
一支钢笔。
林默涵的瞳孔猛地收缩。
那支钢笔。他交给陈明月的那支。
魏正宏把钢笔放在桌上,轻轻转动,让林默涵看清上面的每一个细节——黑色的笔杆,金色的笔夹,笔帽顶端一个小小的磕痕。
“认识吗?”他问。
林默涵没有回答。他的手在发抖,但他拼命控制着,不让自己表现出来。
魏正宏盯着他的眼睛,嘴角慢慢扬起一个弧度。
“别担心,”他说,“我们是在她身上搜到的。”
林默涵的心脏像被人狠狠攥住。
“陈明月,”魏正宏一字一字说出这个名字,“她被捕了。前天晚上,在宜兰南方澳。她刚找到船老大陈水生,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我们的人堵住了。”
他顿了顿,欣赏着林默涵脸上那一闪而过的表情变化。
“她身上就带着这支笔。还有这个——”
他从公文包里又拿出一样东西。
一块玉佩。
那是陈明月祖传的玉佩。她说过,那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嫁妆,让她以后留给自己的女儿。在溪谷分别之前,她把这块玉佩塞进林默涵的手心,但被他推回去了。
“你拿着,”他说,“比我需要。”
现在,这块玉佩安静地躺在魏正宏手里,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林默涵闭上眼睛。
所有的希望,在这一刻全部破灭。
陈明月被捕了。那卷胶卷落到魏正宏手里了。江一苇招了。苏曼卿死了。老赵死了。张启明死了。所有牺牲的人,所有人的血,全都白流了。
他听见魏正宏站起来,走到他身边。
“林默涵,”那个声音在头顶响起,“你知道吗,我其实很佩服你。”
林默涵睁开眼睛。
魏正宏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脸上那种复杂的神色更深了。
“两年零五个月。”他说,“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