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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汉灵帝:开局斩十常侍 > 第75章 律法下乡

第75章 律法下乡(3/5)

永业田,子孙可继承。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只要你肯下力气开荒,那地就是你的,官府发地契,谁也不能抢!”

    台下轰然。不少农人交头接耳,眼睛发亮。

    “可是——”有人高喊,“俺开的地,被大户说是他家的祭田,县太爷就把地判给他了!这律法管用吗?”

    顾雍望去,喊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皮肤黝黑,粗布短打。他认得,这正是昨日李老丈的大儿子。

    “问得好!”顾雍不慌不忙,“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遇到不公怎么办?新律规定,凡田地纠纷,需查验双方地契。若无地契,则以实际耕种为准。若一方声称是祭田、族田,则需提供官府备案文书、历年纳税凭证。空口白话,不能作数!”

    台下再次哗然。前排的主簿脸色变了变,对书吏低语几句。

    顾雍继续道:“若县衙判决不公呢?新律还有第三条:百姓可越级上告!县衙判错了,告到郡守府;郡守判错了,告到州牧府;州牧还判错,直接告到朝廷尚书台!而且——”他提高声音,“新律增设‘渎职枉法案’,凡官吏明显偏袒、胡乱判案,查实后罢官、追赃、徙边!绝不姑息!”

    这话如巨石投水,激起千层浪。台下民众激动起来,纷纷高喊:

    “使君!这话当真?”

    “告到郡守那里,不会被报复吗?”

    “状纸怎么写?俺们不识字啊!”

    郭淮此时起身,拿起扩音竹筒:“诸位静一静!状纸写法、告状流程,稍后由太学生们分讲解说。现在,顾使君将以本县真实案例,演示如何依法维权!”

    顾雍从案上拿起一份卷宗:“这是去年度田后,本县王村的一起田产纠纷案。原告王五,开荒八亩;被告赵氏,声称是其族田。县衙判决:赵氏胜诉,王五退还田地。判决理由:赵氏提供地契一张。”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台下:“但经核查,那张地契是二十年前的旧契,且所载田亩位置与争议田地不符。更重要的是,去年度田时,赵氏未将此八亩地申报为族田。按新律,未申报即视为无主荒地,开荒者得之。所以——”

    顾雍将卷宗重重拍在案上:“此案判决有误!王五可持此宣讲记录、度田新册,赴颍川郡守府上诉!新律规定,此类上诉,郡守须在三十日内重审!”

    “好!”台下爆发出喝彩声。李老丈父子热泪盈眶,连连作揖。

    主簿坐不住了,起身拱手:“顾使君,此案……此案已结,县衙判决岂可公然质疑?这有损官府威信啊!”

    “威信?”顾雍转头看他,“官府威信,来自秉公执法。判错了不改,那才叫损威信。主簿难道不知,新律有‘错案纠正’条款?县令若肯主动纠正,不但无过,反而有功。”

    主簿语塞,额头冒汗。

    集市宣讲持续两个时辰,解答疑问百余条。太学生们分发《建宁律》简易读本——这是顾雍离京前请将作监赶制的,用粗糙麻纸印刷,每册仅十页,摘录最关乎民生的二十条律文,配以简单图示。

    许多不识字的农人围住太学生,央求念读。有老者颤巍巍问:“这书上说,七十以上老人涉讼,可免跪拜,是真的?”

    “真的!”太学生大声回答,“新律明定,七十以上老者、十岁以下幼童、残疾重病者,涉讼时皆可免跪,县衙须设座!”

    “那……那胥吏下乡收税,多收的‘脚钱’、‘纸笔钱’,能给退吗?”

    “能!新律规定,税赋之外的一切加征皆为非法!乡亲们记住,今后胥吏再敢乱收费,记下他的名字、时间、金额,直接告到县衙。县衙不管,就告到郡守府!新律说了,乱收费者,退一罚三!”

    一个个回答如一道道惊雷,炸响在阳翟县百姓心中。许多从未敢想象的权利,原来早已写在律法里;许多忍气吞声的委屈,原来可以理直气壮地申诉。

    午后,宣讲队兵分三路。顾雍率四名太学生赴城北十里亭,郭淮率三人赴城东十五里铺,余下三人留在县城继续答疑。

    鲁骏终于“病愈”,亲自陪同顾雍下乡。马车里,这位县令神色复杂,几次欲言又止。

    “鲁县令有话不妨直说。”顾雍打破沉默。

    鲁骏苦笑:“顾使君,下官并非反对新律。只是……阳翟此地,宗族势大。那些豪强在地方经营数代,树大根深。今日宣讲虽痛快,只怕打草惊蛇,他们暗中反扑,受苦的还是百姓。”

    “鲁县令的意思是,为了百姓不受苦,就该让豪强继续欺压百姓?”顾雍反问。

    “下官不是这个意思……”鲁骏擦汗,“只是觉得,此事当徐徐图之。待朝廷权威更深,再行整顿不迟。”

    “徐徐图之?”顾雍摇头,“鲁县令,我来问你:去年度田,阳翟清出隐田八千亩,这个数字,你真觉得属实?”

    鲁骏脸色一白。

    “我不妨直说。”顾雍盯着他,“离京前,尚书台已有风声,说豫州数县度田不实,有官吏与豪强勾结,虚报瞒报。朝廷之所以派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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