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定 “由工部牵头,汉匠与草原铜工协同,打造‘虎形量天尺’”,作为 “牧地与马群丈量的唯一标准”:量天尺 “长一丈,宽三寸,厚一寸”,主体为 “草原硬木”,刻度为 “蒙古文与汉文双语标注”,一端雕刻 “虎首”(元廷治世标识),另一端雕刻 “牧草纹”(草原象征);功能上,“一尺可量三丈草场面积,一尺内的牧草密度可估算‘可养马数量’(每三丈草场可养一匹马)”;使用时,“汉官与草原吏员各持一半,共同丈量,丈量结果需双方签字画押,方可生效”。工部匠人王吏补充:“量天尺还会‘涂草原特有的油脂’,防水防裂,适合草原气候。” 这种 “标准化 + 草原元素” 的设计,让量天尺既 “权威” 又 “易被草原接受”。
针对 “中小部落无草场、部民逃荒” 的问题,政策规定 “将蒙古故地所有中小部落的部民‘编入元廷户籍’”:户籍牌为 “铜制,刻‘虎首’与‘部民姓名’”,部民凭户籍 “可在‘指定草场’放牧,免三年赋税”;若草场被诸王侵占,部民可 “持户籍向元廷巡检司投诉,巡检司需‘三日内受理,十日内核处’”;逃荒至中都的部民,可 “凭户籍返回故地,元廷提供‘返乡粮票’与‘种子’,助其恢复生产”。李衡(汉官)道:“编户不是‘束缚部民’,而是‘给部民‘中央保护’的凭证’,让他们‘不再受诸王欺压’。”
为 “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政策包含 “多重利益补贴”:对诸王,“收编的超限马群,每匹每年给‘五斗青稞’补贴,补贴从北境粮储中调拨,按月发放”;对参与军牧饲养的诸王部民,“每月给‘三斗青稞 + 一匹布’的工钱,工钱高于草原传统放牧收入”;对忠顺领主(如帖木儿),“额外赏赐‘草场五十里’,并授予‘元廷草原治世官’称号,协助元廷管理周边部落”。张谦(物资局)补充:“北境粮储现有‘青稞五十万石’,足够支付补贴,不会影响中都与江南的粮饷。” 这种 “共赢” 设计,让诸王与部民 “从‘被动接受管控’变为‘主动配合’”。
政策还明确 “分四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正月廿五至二月初五),“派使者赴阿里不哥、也速蒙哥等诸王营地,宣诏劝谕,告知政策内容与期限”;
第二阶段(二月初六至二月廿五),“派汉官与草原吏员组成‘丈量队’,赴蒙古故地,按‘先忠顺部落、后中立部落、最后超限诸王’的顺序,开展牧地与马群丈量”;
第三阶段(二月廿六至三月十五),“收编超限马群,发放补贴,为部民编户”;
第四阶段(三月十六至四月十五),“设立‘蒙古故地牧群管控司’,由汉官与草原吏员共掌,监督政策落地,处理后续纠纷”。
萧虎强调:“执行时需‘柔性推进’,若遇轻微抵触,可‘暂缓丈量,再行劝谕’;若遇严重抗命,再派虎卫介入。”政策雏形提出后,参会者仍有 “细节争议”—— 如 “丈量队的安全保障”“补贴的发放方式”“抗命诸王的处置尺度” 等。萧虎主持 “细节打磨”,引导各方 “相互让步”,最终达成 “共识”,让政策从 “雏形” 变为 “可执行的方案”。这些争议与妥协,既 “体现了议事的民主性”,又 “让政策更贴合草原实际”,避免了 “一刀切” 的弊端。
汉官李衡提出:“蒙古故地‘部落散居,部分区域有盗匪’,且‘阿里不哥等诸王可能‘骚扰丈量队’,需‘派虎卫保护丈量队’。” 脱脱(阿里不哥使者)立刻反对:“派虎卫入草原,是‘元廷不信任诸王’,会引发‘部落恐慌’。” 别里古台(中立领主)提议:“可‘由忠顺部落的骑士(如帖木儿的部众)保护丈量队’,虎卫‘驻扎在‘草原边境驿站’,若丈量队遇袭,再驰援’,这样既‘保障安全’,又‘不刺激诸王’。” 萧虎采纳此提议,补充道:“丈量队成员需‘穿草原皮袍,说草原话’,避免‘汉官形象引发抵触’;忠顺骑士的工钱,由元廷承担,每人每日‘一斗青稞’。” 汉官与脱脱均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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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谦(物资局)提出:“补贴按‘年度发放’,一次性给诸王‘五千石青稞’(一万匹马的年度补贴)。” 帖木儿(忠顺领主)反对:“年度发放‘容易被诸王‘一次性挥霍’,部民还是会饿肚子,不如‘按月发放’,每月‘四百二十斗’,确保部民‘每月有粮’。” 也速蒙哥的使者(未参会,由脱脱代传)则要求:“补贴‘一半给青稞,一半给布匹’,草原部民‘需要布匹做冬衣’。” 萧虎折中:“补贴‘按月发放’,每月‘三百斗青稞 + 五十匹布’,青稞从北境粮储调拨,布匹从江南织坊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