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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国籍法草案(3/3)

天起,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

    国籍法规定:南华的公务系统,只限本国公民参加招录。

    南华举行全国公务员招录考试,只要华人。

    考试分两轮:第一轮笔试,考中文、法律、行政管理;第二轮面试,考应变能力、工作态度、政治立场。

    国籍法和人口迁徙,对南华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一,确立了华人的主体地位。

    通过法律手段,南华将华人定义为国家的核心群体,其他民族只能以“客卿”身份存在。华人的主体地位,从法律上得到固化。

    第二,建立了福利壁垒。

    福利只属于南华公民,而公民身份只属于华人。非华人即使居住在南华,也无法享受南华的福利。这种福利壁垒,强化了华人的身份认同。

    第三,清除了潜在威胁。

    通过大规模人口迁徙,南华将本土的绿色信徒、阿三信徒,基本清理到了波罗托管区。本土的民族矛盾大大缓解,社会更加稳定。

    第四,影响了其他华人国家。

    南华的国籍法,后来被其他华人国家参考采用。

    1954年2月,波罗托管区首府华氏城。

    这座曾经叫巴特那的古老城市,如今已是南亚最繁忙的行政中心之一。

    恒河在城边静静流淌,河面上船只往来穿梭,码头上堆满了货物。街道上,穿着各色服装的行人来来往往,中文招牌随处可见。

    但在表面的繁荣下,暗流涌动。

    波罗托管区管理委员会主席周青萍坐在办公室里,面前摊着一份厚厚的报告。

    这是过去一年波罗托管区的治安统计。他的眉头越皱越紧。

    “敲诈勒索案,比前年上升了百分之三十。贪污受贿案,上升了百分之五十。叛国通敌案,十二起。”他喃喃道,“这些人,胆子越来越大了。”

    他拿起电话:“通知机场,我要去华夏市。”

    周青萍抵达华夏市,向周青云汇报。

    “总统,”周青萍说,“波罗托管区的治安形势在恶化。很多贪污犯、叛国者,家属留在本土,他们在波罗托管区赚了钱就往本土寄。本土的亲人享受着南华公民的福利,犯罪者在外面逍遥,这不是办法。”

    周青云沉默片刻,问:“你有什么建议?”

    周青萍说:“我建议,修改法律。凡涉及贪污和叛国行为的人,除接受法律制裁外,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一律取消南华公民身份,身份改为波罗托管区居民,强制迁移到波罗托管区东部地区居住。”

    “他们视波罗托管区居民身份为二等公民,那就让他们全家迁到波罗,那些肮脏的印度阿三当邻居。”

    周青云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华夏市的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这座年轻的首都,每天都在变化。

    “直系亲属?”他问,“包括哪些人?”

    周青萍说:“父母、配偶、子女。”

    周青云沉默了很久。他想起那些在四省边地时期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老部下,想起那些在南亚战场上拼命的将士。他们中,也有人贪污吗?也有人叛国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终于说,“不管是谁,犯了法,就要承担责任。家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1954年2月20日,周青云召集内阁会议,讨论强制迁移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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