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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国籍法草案(2/3)

  (三)以投资、科学家、高级技术人员身份入籍的非华人,具体标准由中央银行、科技部、教育部共同制定和审核。

    第三条:以下人员不得加入南华国籍:

    (一)绿色信徒;

    (二)阿三信徒;

    (三)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

    第四条:南华女性公民外嫁,本人及其后代一律丧失南华国籍,收回所有公民福利权益。

    第五条:南华国所有福利,必须是本国国籍的公民才能拥有。

    法律公布后,全国哗然。

    有人支持,认为这是保护华人的必要措施。

    有人反对,认为这是种族歧视,会引发国际争议。

    但周青云的态度很强硬,法律就是法律。

    国籍法的核心,是福利,是权力和义务的对等。

    周青云说:“国籍不是一张纸,是一份权益。只有南华公民,才能享受南华的福利。”

    南华公布了详细的福利体系。

    养老保险:

    实行简单固定的1:2.5模式。例如,每月缴纳1000元,缴纳满15年,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2500元。

    医疗保险:

    实行固定1:3模式。例如,每年缴纳1000元医保,连续交3年后,医保账户每年会存入3000元的医保金。医保金不可提现,只能用于医疗。中间不能停缴,停缴后要补缴1年后才能使用。

    当遇到大病时,治疗费用超过全国平均年收入的一半,超过医保金以外的费用,政府医疗补贴支付60%。

    公务人员待遇:

    公务人员实行养老金制度,55岁至60岁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即为养老金。

    公务人员的医保金,单位承担80%,个人工资扣除20%。当公务人员遇到大病时,治疗费用超过医保金以外的费用,政府医疗补贴支付80%。

    外嫁女子:

    南华女性公民外嫁,本人及其后代一律丧失南华国籍,收回所有公民福利权益。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分配、土地分配等任何福利。

    法律公布后,一个叫阿芳的华人女子,正打算嫁给一个印尼商人。她听说这个消息后,犹豫了很久。

    她对那个印尼商人说:“如果我嫁给你,我就失去国籍,失去所有福利。以后生病没人管,老了没钱领。我不能嫁给你了。”

    印尼商人无奈,只能放弃。

    从此,南华的华人女子外嫁现象,大幅减少。

    国籍法颁布后,南华开始大规模人口迁徙。

    迁徙的目标:将南华境内的绿色信徒、阿三信徒,大规模迁往波罗托管区。

    周青云说:“波罗托管区有六千万非华人,是他们的同类。让他们去那里,既可以减少南华本土的民族矛盾,又可以充实波罗托管区的人口。”

    内政部制定了详细的人口迁徙计划。

    第一步:摸底调查。

    内政部组织大批人员,对南华本土的绿色信徒、阿三信徒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人口数量、分布区域、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社会关系等。

    第二步:宣传动员。

    内政部通过报纸、广播、宣传队,向绿色信徒、阿三信徒宣传迁徙政策。

    宣传的主要内容是:波罗托管区是你们的家园,那里有你们的同胞,有更好的土地,有更好的生活。南华政府愿意帮助你们迁往那里,并提供土地、住房、安家费。

    第三步:强制迁徙。

    对于不愿意迁徙的,采取强制措施。

    一个叫阿里的绿色信徒老人,在伊洛瓦底江平原生活了三十年,不愿意离开。

    他跪在地上,哭着哀求:“这是我的家,我不走。”

    内政部的工作人员说:“老人家,这不是你的家。这是华人的家。你去波罗托管区,那里有你的同胞。”

    阿里被强行押上卡车,送往迁徙点。

    恒河下游江畔。

    长长的迁徙队伍,沿着公路缓缓前行。男人挑着担子,女人抱着孩子,老人拄着拐杖。他们的脸上,有迷茫,有不舍,也有无奈。

    一个叫拉姆的阿三信徒,坐在牛车上,望着渐渐远去的村庄,默默流泪。

    他的儿子问:“爹,我们还能回来吗?”

    拉姆摇摇头:“不知道。也许能,也许不能。”

    他们将前往波罗托管区。

    达波罗托管区。这里是一片陌生的土地,有陌生的语言,陌生的风俗,陌生的人。

    拉姆被分配到一个地方。村里住着从各地迁来的各地人,说着不同的语言,信奉不同的神。

    村长是一个叫辛格的锡克教徒,对他们说:“这里就是你们的新家。每人分10亩地,好好干活,好好生活。”

    拉姆站在分给自己的土地上,捧起一把泥土,久久不语。

    他对儿子说:“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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