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带着一身风尘,往沙发上一瘫,跟我念叨几句生意上的事——哪个钢厂的货成色好,哪个运输队又想坐地起价,说累了就往我身边靠靠,闻着我身上的皂角香,说句“还是家里舒服”。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偶尔”成了常态。
她开始一星期有三四天不见人影,电话里的声音总是急匆匆的,背景里夹杂着汽车鸣笛或是钢材碰撞的哐当声。
“今晚回不去了。”
“下周可能要去趟东北。”
她说这些话时越来越自然,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我留的灯常常亮到天明,温在锅里的汤,最后总是我自己热了又热,喝得寡淡无味。
再后来,家对她而言,更像个临时歇脚的旅馆。
一个星期里,能在星期六晚上回来,睡上一觉,第二天中午就又拎着包出门,已经算是难得。
有时她回来,带着一身酒气和香水味,把外套一扔就往床上倒,连鞋都来不及脱。我替她擦脸、脱鞋,她迷迷糊糊地哼一声,转个身就睡死过去。
天亮时,床已经空了,只有枕头上还留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像她来过又走的证明。
她给我的钱却越来越多,每次回来,从包里抽出一沓,塞给我,话都懒得多说:“拿着,家里缺什么自己买。”
我确实用这些钱把家一点点换了模样。
旧得掉漆的木柜扔了,换了带镜面的衣柜。
吱呀作响的藤椅搬出去了,添了柔软的布艺沙发。
墙也重新刷了遍,米白色的,亮堂得很。
我甚至买了台当时稀罕的彩电,摆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想着她回来时,或许能坐下来看会儿节目。
但许半夏好像从没正眼看过这些变化。
她进门要么直奔卧室,要么抓起桌上的文件就走,有次她想找之前放在抽屉里的一份合同,翻了半天没找到,皱着眉说:“你把家弄这么乱干什么?东西都放哪儿了?”
我愣了愣,才想起那抽屉早就被我收拾出来,改成了放她常用的感冒药和创可贴——她总在外面跑,磕着碰着是常事。
她不在意这个家变成什么样,就像不在意我每天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该做点什么打发时间。
于是我开始找金铃。
金铃一直听我的话。
对于我的要求,从不拒绝。
我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既然许半夏经常不回家,我又不想离开家,就把金铃叫来。
反正,也就是那点子事。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她会打扮,身段软,对我千依百顺。
有了她,这空荡荡的家里也就舒服一些了。
只是我经常计算着时间。
可不能让许半夏碰到她。
我虽然有足够的理由出轨,但我从没想过和许半夏分开。
只是许半夏总是小鹿似的在外跑。
我能怎么办?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只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终有一天,我还是给堵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