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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6章 总有一款适合你!(3/3)

,这一点极容易被对方律师攻击,甚至破功!

    张伟也是无奈了,怎么好像每个罪名都能套上,又好像套不上?!

    他将笔放下,身体后仰,靠在椅背上。

    不能顺着“钱”的思路走。

    无论是诈骗还是受贿,核心都落在了“财物”上。

    而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不是钱!

    是命!

    张伟猛地坐直身体,他重新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划掉了之前的三条思路,重重地写下了几个字。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条路,直指本案最核心的恶果:赵大爷老伴的死亡!

    张伟开始逐条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并将司机的行为一一对应。

    【一、犯罪主体:救护车司机王江允。符合。】

    【二、犯罪客体:赵大爷老伴的生命权。符合。】

    【三、主观方面:过失。】

    张伟的笔尖在“过失”两个字上画了个圈。

    司机王江允作为一名专业的急救人员,他应当预见到,无视调度指令,舍近求远,将危重病人从设备齐全的三甲医院拉到能力不足的民营医院,可能会延误抢救,甚至导致病人死亡。

    但他为了医院的利益和自己的奖金,轻信或者放任了这种致命结果的发生。

    这就是法律上典型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且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这才是整个案件的核心,也是庭审辩论的焦点!

    张伟的思路瞬间清晰,他在笔记本上飞快地写下为支撑这一要件所需准备的证据清单。

    【证据一:犯罪动机,利益驱动。】

    必须拿到建安医院的内部文件!

    特别是急救部门的绩效考核制度、司机奖金发放流水。

    要证明他们存在一个明确的“截单-奖励”的利益链条。

    这是证明司机主观过失的基石!

    这个证据还可以顺带着告一手诈骗罪!

    【证据二:犯罪行为:无视调度指令,私自转运。】

    这一点最简单。

    《江城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单》和建安医院的接诊记录放在一起,就是铁证!

    【证据三:直接因果关系!】

    张伟的笔迹变得格外用力。

    1、证明原调度医院,即江城第三人民医院,有能力挽救患者生命!

    这需要去第三医院走一趟,调取他们血管外科近年的手术案例,尤其是类似“脾动脉瘤破裂”的抢救成功案例。

    必要时,申请该院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必须向法庭证明:如果那天救护车没开错路,赵大爷的老伴,本不该死!

    2、排除其他所有致死因素,证明“延误救治”是导致患者死亡的唯一原因!

    这需要一个最权威、最不容辩驳的证据。

    尸检!

    必须立刻向赵大爷说明情况,征得其同意后,马上向公安机关或法院申请进行法医尸检,并出具详细的司法鉴定报告。

    报告必须明确:死者的直接死因是“脾动脉瘤破裂导致的失血性休克”,并且,那被拖延的整整八个小时,是导致失血过多、错过最佳手术时机、最终回天乏术的决定性因素!

    写到这里,张伟的整个战略蓝图已经清晰无比。

    医疗事故罪共犯,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他全部都要告,总有一个能套在那个司机头上!

    张伟下意识地拿起桌上的咖啡杯,凑到嘴边才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他放下杯子,头也没抬,对着办公室门外喊了一声。

    “张凯,再给我来一杯咖啡!冰的,不加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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