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没说话。
他只是专注地削着木矛,把矛尖磨得锋利,然后在火里烤硬。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渡鸦问。
“民兵。”林霄说,“种地,训练,偶尔巡逻边境。”
“不像。”渡鸦摇头,“你的眼神,你的动作,你的直觉……都不像民兵。像……”
“像什么?”
“像我。”渡鸦说,“像那些在泥里打滚,在血里泡大的人。”
林霄停下手中的活,抬头看他。
“你杀过多少人?”他问。
渡鸦想了想。
“不记得了。”他说,“刚开始还数,后来就不数了。杀人就像吃饭喝水,成了本能。”
“那为什么还要救你的妻子和女儿?”
渡鸦沉默了很久。
火光照在他脸上,那只机械眼闪着红光,人眼却黯淡下来。
“因为她们是我最后的人性。”他轻声说,“如果连她们都失去,我就真的成了野兽。”
林霄低下头,继续削木矛。
他没有问渡鸦的妻子和女儿为什么会在实验室——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在那里,她们需要被救出来。
就像金雪需要被记住,老赵需要被安葬,马翔和林潜需要被找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
而执念,是这片雨林里,唯一能让你活下去的东西。
第四天,渡鸦带林霄去看“宝藏”。
不是金银财宝,是一处隐蔽的武器库——藏在瀑布后面的岩洞里,防水防潮,保存完好。
“三年前,我从实验室逃出来时,偷出来的。”渡鸦说,“本来想用来报仇,但一个人力量不够,就一直藏在这里。”
林霄看着洞里的东西。
两把改装过的AK-74,枪管锯短,加装了消音器和红外瞄准镜。六枚RGd-5手雷,两具RpG-7火箭筒,三发火箭弹。还有几把军刀,几套迷彩服,几个急救包,甚至还有一台军用平板电脑——虽然没电了,但应该还能用。
“够武装一个小队了。”林霄说。
“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渡鸦拿起一把AK,检查枪机,“但两个人,有时候比一个小队更有用。”
“为什么?”
“因为人少,目标小。”渡鸦把枪扔给林霄,“因为你不会背叛我,我也不会背叛你——至少在救出我家人之前。”
林霄接住枪。
很沉,但手感很好。枪托上有磨损的痕迹,但枪膛干净,保养得当。
“什么时候出发?”他问。
“明天。”渡鸦说,“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出发。实验室在东北方向,一百二十公里。我们需要走五天,避开巡逻队和无人机。”
“你怎么知道路线?”
渡鸦指了指自己的机械眼。
“这里面有地图。”他说,“实验室的,雨林的,还有……一些我不想记得的东西。”
林霄没再问。
那一晚,他睡在岩洞里,枕着步枪,听着瀑布的声音。
他做了一个梦。
梦见他回到了南伞镇,回到了家。母亲在厨房做饭,香味飘出来。叔叔在院子里写毛笔字,墨香四溢。金雪在卫生院值班,老赵在焊铁门,老周在修拖拉机,张勇在饭店里炒菜,陈涛在开货车,李建国在杂货铺里算账……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
然后,梦醒了。
他睁开眼睛,看见岩洞顶上的钟乳石,听见瀑布的水声,闻到雨林特有的潮湿气息。
什么都没有变。
他还在雨林里,还在逃亡,还在复仇的路上。
但有些东西变了。
比如,他不再是一个人。
比如,他有了目标。
比如,他学会了如何在雨林里活下去。
渡鸦说得对——他天生属于这里。
这片吞噬了无数人的雨林,这片埋葬了无数亡魂的雨林,这片教会他杀戮、背叛、绝望,也教会他坚韧、狡诈、生存的雨林。
他是雨林之子。
而雨林之子,终将归来。
带着血,带着火,带着复仇的意志。
第五天清晨,他们出发了。
渡鸦在前,林霄在后,两人一前一后,像两只幽灵,融进雨林的晨雾里。
他们走得很小心,避开所有可能暴露行踪的痕迹。渡鸦的机械眼能扫描热信号,提前发现潜在的威胁——巡逻队、无人机,甚至野兽。
第一天,平安无事。
第二天,他们遇到了一支巡逻队——五人小组,全副武装,在雨林里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渡鸦带林霄绕开了。
“不是清场队,是大赛的残余队伍。”渡鸦低声说,“在找猎物,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