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朝廷命令魏玄同留守西京。
13武承嗣又派人诬告李孝逸自己说“名字中有‘兔’,兔是月中之物,应当有做天子的名分”(胡三省注:说他有做天子的福分。)。太后因李孝逸有功劳,十一月,戊寅日,减免他的死罪,削除名籍,流放儋州,后来他在那里去世(胡三省注:儋州,原本是儋耳县,武德五年设置儋州。《旧志》:儋州到京师七千四百四十二里。)。《考异》说:《新纪》记载:“天授元年五月己亥日,杀梁郡公李孝逸。”李孝逸最初封梁郡公,因平定徐敬业的功劳,改封吴国公;垂拱三年,减免死罪,削除名籍,流配儋州,应当被削去爵位了。《新传》说:“流放到儋州去世。”《纪》和《传》相互矛盾。《唐历》说:“四月十一日诛杀益州长史李孝逸。”这也是他过去的官职。《统纪》说:“诛杀李孝逸及其党羽崔元昉、裴安期。”《唐历》说:“连同其党羽崔知贤、董元昉、裴安期等人。”现在依从《实录》和《旧传》。
14太后想派遣韦待价领兵进攻吐蕃。《考异》说:《实录》记载“十二月壬辰日,命令韦待价为安息道大总管,统领三十六总管讨伐吐蕃”,没说军队出发后的胜败情况。到永昌元年五月,又说“命令韦待价进攻吐蕃,七月在寅识迦河战败”。按韦待价本传没说他两次领兵,现在删去此事。凤阁侍郎韦方质上奏,请求依照旧制派遣御史监军,太后说:“古代明君派遣将领,军中的事情都委托给他们。近来听说御史监军,军中事情无论大小都要请示。以下级牵制上级,这不是好制度;况且怎么能要求将领立战功呢!”于是废除了监军制度。
15这一年,天下大饥荒,山东、关内地区尤为严重。
垂拱四年(戊子年,688年)
1春季,正月,甲子日,朝廷在神都(洛阳)建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座宗庙,四季祭祀的礼仪和西京的宗庙一样。又建立崇先庙来祭祀武氏祖先。太后命令有关部门商议崇先庙的室数,司礼博士周悰请求设七室(胡三省注:光宅年间改太常为司礼。史书说周悰的请求是迎合太后旨意),又请求把唐朝太庙减为五室。春官侍郎贾大隐上奏说:“《礼记》规定,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这是历代不变的制度。现在周悰引用一些没有根据的议论,大肆宣扬异闻,只是为了抬高太后临朝称制的权威,不依照国家常规。皇太后亲自接受先帝的托付,发扬光大治国方略,崇先庙的室数应当依照诸侯的标准,国家的宗庙不应随意改变。”太后于是作罢。
2太宗、高宗时期,多次想建立明堂,儒生们议论它的制度,没能决定就搁置了。到太后临朝称制,单独和北门学士商议明堂制度,不征求儒生的意见。儒生们认为明堂应当建在国都南方丙巳方位,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太后认为离皇宫太远。二月,庚午日,拆毁乾元殿,在那里建造明堂,任命僧人怀义为督建使者(胡三省注:使,读作shi),总共役使数万人。
3夏季,四月,戊戌日,朝廷杀死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贤(胡三省注:唐代制度,太子通事舍人正七品下,负责引导宫臣拜见和慰问之事)。郝象贤是郝处俊的孙子。
当初,太后对郝处俊有怨恨(胡三省注:因为上元二年郝处俊劝谏高宗)。恰逢郝象贤的家奴诬告他谋反,太后命令周兴审问,判郝象贤灭族之罪。郝象贤的家人到朝堂,向监察御史乐安人任玄殖诉冤(胡三省注:乐安郡,即棣州)。任玄殖上奏说郝象贤没有谋反的迹象,因此被免官。郝象贤临刑时,极力辱骂太后,揭露宫中的隐秘丑事,抢夺街上百姓的柴薪击打行刑的人;金吾士兵一起把他打死。太后命令肢解他的尸体,挖开他父亲、祖父的坟墓,毁掉棺材,焚烧尸体。从此直到太后统治结束,法官每次处决犯人,都先用木丸塞住犯人的嘴(胡三省注:塞,读作色)。
4武承嗣让人在白石上凿刻文字:“圣母临人,永昌帝业。”用紫石和各种药物填充。庚午日,让雍州人唐同泰上表献上(胡三省注:隋京兆郡,武德元年改为雍州。雍,读作yong),声称在洛水中得到。太后很高兴,命名这块石头为“宝图”。提拔唐同泰为游击将军。五月,戊辰日,太后下诏将亲自拜谒洛水,接受“宝图”;在南郊举行祭祀,禀告上天;礼仪结束后,驾临明堂,接受群臣朝贺。命令各州都督、刺史以及宗室、外戚在拜洛水前十天聚集到神都。乙亥日,太后加尊号为圣母神皇。
5六月,丁亥朔日,发生日食。
6壬寅日,制作神皇三玺。
7东阳大长公主被削去封邑,和两个儿子一起迁居巫州。东阳公主是太宗的女儿,嫁给高履行,太后因为高氏是长孙无忌的舅族,所以厌恶她。
8江南道巡抚大使、冬官侍郎狄仁杰因吴、楚一带多有不合礼制的祠庙,上奏焚烧了其中一千七百多所,只留下夏禹、吴太伯、季札、伍员四座祠庙。
9秋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