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怀皇后(和帝的母亲梁贵人)弟弟乘氏侯梁商的女儿,(乘氏县,属济阴郡,是春秋时期的乘丘。)被选入掖庭成为贵人。她常常被皇帝单独召见,她从容地推辞说:“阳以广泛施予为德,阴以不独占为义。就像《螽斯》中所说的,后妃不嫉妒,子孙众多,百福就会兴起。(意思是后妃不嫉妒,像螽斯一样,子孙就会众多,百福也就兴起了。)希望陛下能像雨露一样均匀地施予恩泽,让我能免于罪责。”皇帝因此认为她很贤德。
**阳嘉元年(壬申,公元132年)**
1. 春季,正月乙巳日,立贵人梁氏为皇后。
2. 京城洛阳发生旱灾。
3. 三月,扬州(今江苏扬州)六郡的妖贼章河等人攻打四十九个县,杀害和打伤了当地的长官。(胡三省注:扬州管辖九江、丹阳、庐江、会稽、吴、豫章等六郡。)
4. 庚寅日,大赦天下,改年号为阳嘉。
5. 夏季,四月,梁商被加位特进;不久后,又被任命为执金吾。
6. 冬季,耿晔派遣乌桓戎末魔等人劫掠并攻打鲜卑,大获全胜后返回。(范《书·鲜卑传》作“戎末廆”。胡三省注:章:乙十一行本正作“廆”;张校同。)鲜卑再次侵犯辽东属国(今辽宁义县),耿晔将军队转移到辽东无虑城(今辽宁北镇南)抵御鲜卑。(胡三省注:《郡国志》记载:辽东属国,原是邯乡西部都尉,安帝时改为属国都尉,管辖昌辽、宾徒、徒河、无虑、险渎、房六城;在洛阳东北三千二百六十里。无虑,因医无虑山而得名。虑,读音为lu。)
7. 尚书令左雄上疏说:“从前宣帝认为,官吏频繁更换,百姓就无法安心生产;长期任职,百姓才能服从教化;对于那些治理有方的官吏,就用玺书进行勉励,增加他们的俸禄,赏赐金钱,公卿职位空缺时,就按照顺序任用他们。因此,当时的官吏都能胜任自己的职责,百姓安居乐业,汉朝的好官,在那个时候最多。(胡三省注:指尹翁归、韩延寿、朱邑、龚遂、黄霸等人。相关事迹见《宣帝纪》。)如今管理百里之地的官员,变动频繁,各怀私心,不考虑长远利益。把杀害无辜当作威风,把聚敛财物、整顿事务当作贤能;把治理好百姓、使百姓安居乐业当作无能,把奉公守法、遵循常理当作不会治理。髡钳之类的刑罚,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就施加;甚至有人因为喜怒而制造冤案,导致他人死亡。把百姓当作仇敌,征税时像豺狼一样凶狠。监司们一个接一个,却和违法乱纪的人同流合污,看到错误不检举,听到恶行不调查。在驿站观察政务,只要求短期内出成果;(胡三省注:意思是郡县的长官装饰驿站来夸大政绩,让来视察的官员也以此来评判政务。贤注:朞,同“匝”,指一年。)谈论善行时不依据实际品德,评定功劳时不依据事实。虚伪荒诞的人获得声誉,拘谨检点的人却遭到诋毁;有的人因为有罪却先辞官来显示清高,有的人看到上司脸色不好就立刻离开,以此来博取名声。(胡三省注:因有罪而先自弃官以显示清高。《论语》说:色斯举矣。这里说的是看到上司脸色不好,就立刻离开,以求有先见之明的名声。)州官不审查核实,竞相征召这些人,让他们迅速升迁,超越等级。有的人被考查、上奏、逮捕,却逃亡而不接受惩罚,遇到大赦就行贿,又能被洗刷罪名,好坏不分,清浊混淆。所以使得奸猾之徒肆意妄为,轻易地辞官或任职,任命官员像流水一样频繁,官位空缺常常多达上百个。乡官、部吏职位低、俸禄少,他们的车马、衣服等费用都来自百姓,廉洁的人只是满足基本需求,贪婪的人却把这些财物据为己有;各种特殊的征调、横征暴敛,接连不断,迎来送往耗费巨大,损害了政务,伤害了百姓。社会的和谐之气无法融洽,灾祸也不能消除,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这里。我认为,对于那些施政惠民、有显着成效的郡守、国相和长官,可以增加他们的俸禄,不要轻易调动他们;除非是父母去世,否则不得辞官。对于那些不遵守法律禁令、不执行王命的人,终身禁止他们为官,即使遇到大赦,也不能再被录用。如果有人被弹劾上奏,却逃亡不接受法律制裁,就把他们的家属流放到边疆郡县,以警戒后人。对于那些在乡部管理百姓的官吏,都应该选用儒生中品行清白、能够从政的人,放宽他们的赋税,(胡三省注:贤注:负,是欠的意思。算,是口钱。儒生没有品级,所以放宽他们的赋税。)增加他们的俸禄;官吏任职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