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是检验的时刻。
二百步。
“加速!”曹昂怒吼。
战马的速度再次提升。披着重甲的人和马,冲锋时的动能是普通骑兵的三倍以上。大地在颤抖,铁甲摩擦声、马蹄踏地声、战马粗重的喘息声混成一片,像是远古巨兽的咆哮。
一百五十步。
鲜卑人开始放箭。
稀疏的箭雨落在重骑阵列中,大部分被铁甲弹开,少数射中马匹——但披着皮马铠的战马只是晃了晃,继续冲锋。马蹄铁让它们即使受伤,也能保持稳定。
一百步。
曹昂看到了鲜卑防线最前排那个挥舞金刀的千夫长。
五十步。
“破阵——!”
三千重骑同时怒吼。
那声音汇聚在一起,竟压过了战场的所有喧嚣。下一刻,黑色洪流狠狠撞上了鲜卑仓促组成的防线。
撞击的瞬间,曹昂感觉像是驾车撞上了一堵土墙。
不,不是墙,是稻草。
马槊刺穿了第一名鲜卑骑兵的皮甲,贯穿胸膛,槊杆因巨大的冲击力而弯曲——但陈墨设计的马槊杆是采用柘木为芯、竹片为表、缠绕丝线再涂生漆的复合结构,韧性极强。在刺穿人体的瞬间,槊杆弯曲蓄能,然后猛地弹直!
那名鲜卑骑兵被挑飞起来,甩向后方,又砸倒了两人。
而曹昂的马槊已经抽回,顺势横扫。槊锋划过第二名鲜卑骑兵的脖颈,人头冲天而起,无头尸体还坐在马背上向前冲了几步才栽倒。
但这只是开始。
重骑冲锋的真正威力,在于“碾压”。
一匹披甲战马的重量超过一千五百斤,加上骑士和装备,总重近两千斤。以每小时四十里的速度冲锋,动能相当于一辆满载的马车从三层楼坠落。这样的力量撞上血肉之躯,结果只有一个——
粉碎。
鲜卑防线第一排的骑兵,连人带马被撞飞、踩碎、碾过。第二排试图抵抗,但他们的弯刀砍在汉军铁甲上只能溅起火花,长矛刺中胸甲后滑开,而汉军的马槊却像刺穿纸张一样贯穿他们的身体。
防线瞬间崩溃。
不是被突破,是被“融化”。重骑所过之处,留下一道血肉铺就的道路。道路两侧是被撞飞的尸体,道路中间是被马蹄踏成肉泥的残骸。
曹昂甚至不需要挥槊了。
他只需要握紧槊杆,保持平端,战马的冲锋惯性就足以让槊锋贯穿一个又一个敌人。鲜血顺着血槽喷射,溅在他的面甲上,顺着视缝流下,将世界染成红色。
但他没有停。
因为重骑冲锋的第二条铁律是:绝不能停。
一旦失去速度,重甲就会成为累赘,再精锐的骑士也会被轻骑兵活活耗死。所以他们必须一直冲,冲穿敌阵,冲散敌军,冲到敌人再也组织不起有效抵抗为止。
“转向!左转三十度!”
曹昂在面甲内大吼——声音传不出去,但他身后的旗手看到了令旗。整个锥形阵开始向左偏转,像一柄烧红的刀切入黄油,斜着切向鲜卑阵型的更深处。
那里,是鲜卑王庭精骑的核心。
也是和连的王旗所在。
两里外,金狼大纛下。
和连的脸色已经从铁青变成了惨白。
他看到了重骑冲锋的全过程,看到了自己最精锐的骑兵像麦子一样被收割,看到了那道黑色洪流正朝着自己的方向冲来。
“单于!撤吧!”一名万夫长嘶声喊道,“汉人的铁骑太凶,我们挡不住!”
“闭嘴!”和连一鞭抽在那人脸上,留下血痕,“我是檀石槐的儿子!是草原的狼王!怎么能被汉狗吓跑!”
但他握着金刀的手在抖。
因为他知道,万夫长说的是实话。那支重甲骑兵的威力超出了他的想象——不,超出了所有草原人的想象。他们见过汉军的车阵,见过汉军的弩箭,甚至见过汉军的轻骑。但从未见过如此…如此纯粹为了杀戮而生的骑兵。
那不是骑兵,是移动的铁墙。
是死亡的化身。
“让狼牙骑上!”和连咬牙,“用套马索!用绊马索!用一切办法,给我拦住他们!”
命令传出,约八百名披着最精良铁甲的亲卫骑兵开始集结。这些人是和连的王牌中的王牌,每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里杀出来的悍卒。他们不穿草原常见的皮甲,而是披着从西域商人那里买来的锁子甲,外面再套铁片札甲。手中的武器也不是弯刀,而是仿制汉制但加长了刃口的马刀。
更重要的是,他们接受过专门对付重骑的训练。
“散开!散成二十人一队!”狼牙骑的统领大声吼道,“用套索绊马腿!攻击马腹!别硬拼!”
很正确的战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