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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先来一百串尝尝鲜!(1/2)

    烧烤要想烤的好吃,建议还是用碳烤。

    用碳烤出的食材,自带一股独特的烟熏感,就跟农村腌的腊肉一样诱人。

    但奥运村厨房条件受限。

    叶凡只能暂用电烤炉代替。

    烤串前,叶凡习惯先带上一双白手套。

    上百串肉串摆放在他跟前,叶凡先把它们分开,抖散了,架在烤炉上。

    咔哒。

    烤炉电源开关被按下。

    其加热元器件逐渐发出红光。

    没一会。

    滚烫的温度持续往叶凡面部袭来。

    这种热辣感要比炒菜来的要更加强烈。

    像外面的烧烤摊,冬天冷一点还站得住,权当做是烤火取暖。

    要是换成三伏天,那往炉子前面一站、

    忙一晚上,全身汗湿不说,内衣内裤脱下来都能拧出水。

    所以千万别羡慕街头巷尾的小吃摊,那苦大部分人吃不了,相比之下,上班还稍微轻松一点…

    面前的炉子一热起来,肉串上面的水汽很快就被烘干,叶凡立马给它们刷上一层烧烤油。

    连铁签子的前端也要刷到。

    不然等会签子烤干了,用牙齿咬肉往前撸的时候,会有一种阻力,感觉不太顺畅。

    原本粉嫩的肉串,颜色开始逐渐变深,起伏不平的肉身上面也开始滋滋冒油。

    越看越诱人…越看越想吃…

    100串烧烤,被叶凡分成4组,25串一组。

    时不时把它们抓在手上,互相压一压,抖一抖,翻个面,让肉质受热均匀。

    同样是肉类。

    在高温作用下,牛羊肉所散发出的香味,有相同,也有不同。

    共同的是那股浅浅的焦香,诱惑人迫不及待咬上一口,看看里面熟到什么地步了。

    不同的是。

    牛肉串闻上去是一种醇厚的味道。

    而猪肉里面有较高的脂肪与一定糖分,闻上去,则是一种甜美的香气。

    最后的羊肉串,味道最是独特。

    是一种带着膻味的香味。

    凭什么大家都是动物,为什么它却那么骚呢?它做错了什么?

    叶凡瞅着时机差不多了,便给烤串们刷上一层烧烤酱。

    刷好后,继续抖一抖,压一压,保证每面都能覆盖到。

    烤到第二次冒油。

    再撒上一小撮烧烤料,加热片刻后就齐活了。

    “oK,关炉子,稍微贪凉就可以吃了!”

    叶凡脱下白手套,去旁边水池洗手。

    刚出炉的食材总会惩罚每一个心急之人。

    卢启航一摸到铁签子,就被烫得大叫。

    “呜…烫死我了…”

    不过身为一名准大学生,他可没那么容易放弃,抓起叶凡脱下的白手套,垫在手掌上,硬是抓起一把烤牛肉。

    本来一开始抓多了,有20多串。

    但卢启航认为不应该这么没素质,索性又放下好多串,只拿了七八串走。

    叶凡看到员工这个样子都笑了。

    “小卢呀…牛要是死之前知道自己变成烤串后…有一个年轻帅小伙肯为它奋不顾身…它一定会感动坏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没办法呀,叶先生。”

    卢启航一脸傻笑:“热乎乎的东西最香了,不是吗?”

    “单凭我不怕苦,不怕烫,舍身为大家试吃的精神,你们就没有一点掌声给我吗?”

    此话一出。

    要不是叶凡还在场,其余员工铁定想把卢启航拎到案板上捶一顿,达到高铁刷脸进站失败的效果…

    “你走开,叶先生的手艺还需要你试?”

    “哎,你们都误会我了,看来英雄终究是孤独的。”

    卢启航抓起一把牛肉串躲到一旁,找了个板凳坐下来。

    这牛肉串还是刚才他亲手串的,从生到熟,见证了全部过程。

    深褐色的肉串泛着油光,上面零星分布着各种调味料。

    尤其是肉块上面的白芝麻格外抢眼,一深一浅的对比,一下子就能把人的眼球抓住。

    刚才被烫过一次,卢启航心有余悸,先把牛肉串放到鼻下反复嗅探。

    这小味可真香呀!

    怪不得有人说,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

    卢启航用舌尖反复触碰肉串,温度总算合适了。

    上下牙齿咬中最前面的肉块,脑袋一扭一甩,肉块被撕咬下来,后面的铁签还伴随着上下抖动,就跟离开跳水运动员的跳板一样。

    肉块一一入口,卢启航整个人都安心不少。

    牛肉串在高温的作用下,最外面会形成焦香的外壳,伴随着口中咀嚼,那一瞬间的口感相当酥脆。

    酥脆感一消失,立马就能感受到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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