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禁毒宣传教育、禁吸戒毒、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的缉毒司等部门。
第六部,兵部。
兵部负责征召士兵、对士兵进行初步训练、按照士兵特长进行培养、分配到各军部军队,负责服兵役等职责。
下辖征召士兵、对征召人员进行体检、背景调查、选拔等方面的征兵司;
负责对雷火军治下年所有青少年进行两年兵役事务的兵役司;
第七部,参谋部。
参谋部负责作战筹划、指挥控制和作战指挥保障,研究拟制军事战略和军事需求,组织作战能力评估,组织指导联合训练、战备建设和日常战备等事务。
下辖参谋司;战略司;作战司等部门。
第八部,军纪部。
军纪部负责制定军纪,督查军队纪律,对触犯军纪军人的处罚等事务。
下辖军纪司;处罚司等部门。
第九部,后勤部。
后勤部主要负责各种武器、装备,粮食、药品、军装、被褥、汽油、战马、汽车、卡车、飞机等所有与军事相关的后勤事务。
下辖武器司,装备司;粮草司;药品司;军装司;运输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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