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火焰,朝前方压过去!”
陆斌听到之后,立刻反应过来孟智熊的考量,自觉有理,立即呼应道“后备队!一班到七班,火铳手出列!后退二十步上坡,瞄住敌方弓弩手!钱六!带二队好手,跟住老孟!”
“得令!”钱鹿招呼一声,呼呼啦啦又过去一堆人。
可惜,孟智熊的警惕,其实并没有多大作用。
因为,火攻的计策,太过成功,也太过恐怖了。
敌人中,因金钱与利益而被激发的胆魄,在死伤惨重的现状中,已经被摧毁的涓滴不剩。
没有人想要变成火焰燃烧的材料。
即便是强壮的弓箭手,被地方统帅视为可战之兵的一群人,这个时候,也承受不住这过于让人惊骇之景,一个个都奋不顾身,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一样,四处奔逃。
任凭孟智熊有天大能力,也无法做到在这种情形下,将敌人一网打尽。
孟智熊这个时候其实也不太愿意得到俘虏,他们遭遇伏击之后,就得更快抵达天津才行,而这个时候,可绝没有多余人力,再差人手,押送俘虏了。
至于全数杀干净,孟智熊暂时还没有培养出那般铁硬的心肠。
不过,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
他收获了三样东西,准确来说是他的一队获得了两样东西,一样是一些活着的马,大约五十匹的样子,就在松林中被清理出来,囤积滚木的一片空地之上。
第二样,是不算少的干粮,有不少是腌肉,腌菜之类,今晚终于可以正儿八经的埋锅造饭了,他觉得煮上一锅腌菜粥,是不错的选择。
至于肉类,他近期之内,是不会碰了。
至于另外第三样,乃是钱鹿的二队所获,乃是一名颇有些体魄的读书人。
他是这一支军的统帅。
他非常聪明,知道找准机会,想要夺马而走。
但钱鹿认得他的身形,他盯着这个狗日的已经快发疯了。
如若今日没有抓住他,恐怕接下来的余生里,钱鹿再也不会想什么婉约女子了,他将只会对着这个该死的混蛋魂牵梦萦。
他发誓,他要亲自砍了这厮的脑袋。
原由,也很简单。
刚才在回撤之时,后脑勺中了一箭,倒在火场上那个年轻人,在弟兄们里,诨号叫大老王,爱吹牛皮,爱装大哥,爱挡刀子。
这颗项上人头,必须得在他爹娘面前,活祭给他,要不然,钱鹿就得把自己烧给大老王了。
尸骨无存,客死他乡。
若什么交代也没有,这就得叫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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