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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拉珠尔接着讲 “两个对比案例”:一是 “张强扰民案”—— 张强私拿奶酒后,弘吉剌部有三户部民 “见虎卫就躲”,丈量进度慢了两日,张强被杖七十,还赔了两斗青稞;二是 “阿里不哥部闹事案”—— 此前某小队未分首从,连坐处罚,部民向李衡告状,元廷花了三日才安抚好,领头的将领被降职。他反问士兵:“你们说,是多喝一壶奶酒划算,还是丢了民心、降了官职划算?是图省事连坐处罚,还是查清首从、让部民服你划算?” 无人应答,但士兵的眼神已显愧疚。
老军卒博尔术手持《大元通制》,用蒙古语与汉文双语念 “扰民” 条款:“‘诸军卒私取部民财物者,杖五十至七十,偿其值;将领纵容者,降职一等;若致部民反抗,斩!’” 念完,博尔术补充:“这不是我编的,是大元的律,是成吉思汗的札撒 —— 当年大汗斩过扰民的千夫长,今日谁犯,一样严惩!” 那拉珠尔举起虎头军符:“持此符,我可斩违纪将领 —— 但我希望,永远不用这权力。”
训诫中设 “问答环节”,士兵可举手提问 —— 某军卒问:“路过部民毡房,渴了想借水,该怎么做?” 那拉珠尔答:“先在帐篷外喊‘赛白努(您好)’,得到允许再进,借水时说‘谢谢’,若有奶酒想喝,用粮票买,按中都市价,一文钱换一碗。” 另一军卒问:“遇到部民跟着首恶闹事,怎么分首从?” 答:“问三个问题:‘谁先喊的口号?’‘谁先动的手?’‘谁指挥的?’ 这三人是首恶,其余围观的,若没动手,教育即可。” 问答间,士兵的疑惑渐消,纪律的实操路径渐明。
最后,那拉珠尔带领虎卫宣誓,誓词用蒙汉双语:“吾等身为虎卫,必遵大元军律,勿扰部民一针一线,勿冤从犯一人;只惩首恶,护草原安宁,护元廷威严;若有违背,甘受军法,绝无怨言!” 四千五百人齐声高呼,声震演武场,连远处的部民都探头观望。宣誓后,那拉珠尔将《纪律细则》分发给每队,道:“把这细则带在身上,每日看一遍 —— 记住,你们是元廷的兵,是部民的护,不是害。”
训诫后,那拉珠尔细化 “勿扰部民” 的实操规范,不仅明确 “不能做什么”,更教士兵 “该做什么”—— 从与部民接触的 “礼仪规范”,到物资取用的 “交易标准”,再到应急情况的 “处置流程”,每一条都具体可落地,让士兵知 “如何做才不扰民”,而非仅知 “扰民会受罚”。
规范明确 “三礼三禁”:见部民行 “抚胸礼”(右手抚左胸,弯腰三成,不直呼其名,称 “某部落的朋友”);进部民帐篷需 “先敲门(用马鞭轻敲帐篷杆),获准后脱靴(放在帐篷左侧)”;接受部民馈赠需 “双手接,回赠小礼物(如粮票、小铁片)”;禁 “直呼部民‘蛮人’”“强行进入帐篷”“拒绝馈赠(会被视为不敬)”。那拉珠尔还让博尔济长老派 “部落礼仪师” 赴虎卫,现场教士兵行抚胸礼,纠正错误姿势 —— 某军卒行礼时手放右胸,礼仪师手把手教他移到左胸:“草原以左为尊,左胸靠近心脏,是尊重的意思。”
针对 “士兵需向部民买物” 的场景,定 “三定原则”:定价定(按中都市价,一尺布换两升青稞,一碗奶酒换一文钱,写在 “交易价目表” 上,每队发一张);付款定(必须用元廷粮票或实物,不准赊账,不准用 “军权强买”);赔偿定(若不慎损坏部民财物,按 “价目表” 加倍赔偿,如踩坏一只羊,赔两只)。某军卒想买部民的羊毛毯,按价目表付了五升青稞,部民巴图道:“以前汉军买东西常少给钱,你们虎卫按规矩来,好!” 那拉珠尔还让纪律官巡查交易,确保无强买强卖。
虎卫扎营需 “远离部落聚居区(至少一里)”,不准 “占用部民草场(哪怕闲置)”,不准 “污染水源(洗衣、洗菜需在部民取水点下游)”,不准 “夜间喧哗(戌时后禁敲鼓、禁大喊)”。某次呼伦贝尔分营扎营,某小队想靠近部民毡房取 water,纪律官立刻制止:“按规矩,得去下游,还得离毡房一里!” 小队虽多走了路,却赢得部民好感 —— 次日部民主动送来晒干的牧草,说 “你们不扰我们,我们也帮你们”。
巡逻时,士兵不准 “私入部民帐篷”“驱赶部民马群”“采摘部民的牧草”,若遇 “部民拦路求助”(如马生病、帐篷漏雨),需 “尽力帮忙,不索要报酬”。某巡逻队遇部民帖木尔的马腿受伤,士兵帮着包扎,还留下一小包草药,帖木尔感动道:“以前巡逻队见了病马都绕着走,你们还帮我,大朝的兵真好。” 那拉珠尔得知后,表彰该小队:“这才是虎卫该做的 —— 护民比巡逻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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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 “极端天气(如暴风雪)”,士兵可 “向部民借帐篷避雪,但需付租金(一升青稞一晚),离开前帮部民修补帐篷”;若遇 “士兵生病”,可 “向部民求药,但需用粮票换,不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