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拉珠尔还整理 “元廷治江南的军纪案例”—— 至元四十年,汉军赴江南平乱,因 “扰民” 被斩将领三人、杖责军卒百余人,后严整军纪,江南民怨渐消。他对士兵道:“江南与草原虽异,但‘民怕扰民、盼公正’是一样的 —— 当年汉军改了,江南才服;今日咱们改了,草原也会服。” 他还将案例抄成 “小册子”,每队发一本,让士兵传阅学习。
那拉珠尔派亲兵赴弘吉剌部,向博尔济长老请教 “部落眼中的公正”—— 长老道:“咱们草原人认‘不抢东西、不冤好人’:你不拿我的奶酒,我就给你指路;你只罚闹事的头头,我就信你公正。” 这番反馈,让那拉珠尔更明确:“纪律要贴合部落认知,才能落地 —— 不是咱们觉得对,是部民觉得对,才算真对。” 他据此再调细则,比如 “赔偿部民财物,需用草原常见的青稞、羊只,不用部民不熟的铜钱”。
那拉珠尔赴虎卫主营地后,未急于训诫,而是用三日做 “筹备工作”—— 核查过往违纪案例、制定实操细则、准备训诫物证、培训纪律官,每一步都 “细之又细”,确保训诫时 “有案例、有依据、有规范”,让士兵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那拉珠尔先调 “虎卫近一年违纪档案”,发现 “扰民案例多集中在‘物资短缺时’(如冬季缺粮)、‘与部民接触时’(如巡逻路过毡房)”;“首从不分案例多因‘士兵急于平事,未查清楚便处罚’”。他还亲自提审 “张强(私拿奶酒者)”,张强道:“当时渴了,见部民奶酒放在门外,就拿了,没想着是违纪。” 那拉珠尔道:“渴了可以借,可以买,不能拿 —— 这不是‘小事’,是丢元廷的脸。” 核查后,他将案例分类整理,标注 “原因、后果、处理依据”,作为训诫素材。
结合军律与案例,那拉珠尔制定《虎卫草原纪律细则》,分 “勿扰部民”“只惩首恶” 两部分,每部分含 “禁止行为、允许行为、处罚标准”:“勿扰部民” 部分:禁止 “私取财物、占用帐篷、驱赶牲畜”,允许 “买物付钱、借物打条、问路礼貌”,处罚 “私取一尺布杖五十,占用帐篷杖七十,驱赶牲畜偿其值”;“只惩首恶” 部分:明确 “首恶判定三标准”(煽动者、动手者、指挥者),“从犯判定两标准”(被迫参与者、围观未动手者),处罚 “首恶斩或流放,从犯杖十至三十”。细则用蒙汉双语书写,每条款旁附 “案例对照”。
那拉珠尔让军吏准备 “三类物证”:一是 “违纪物证”(张强私拿的奶酒壶、占用部民帐篷的军毯),均贴 “违纪标识”;二是 “军律物证”(《大元通制》原本、成吉思汗札撒副本),翻开至相关条款;三是 “赔偿物证”(赔偿部民的青稞袋、羊只烙印木牌),标注 “赔偿标准”。他对军吏道:“光说没用,让士兵看这些东西,才知违纪的后果、公正的样子。” 这些物证,后来在训诫现场摆了满满一案,触目惊心。
为确保纪律落地,那拉珠尔从虎卫中选 “三十名纪律官”—— 要求 “为人正直、懂军律、会蒙古语”,如老军卒博尔术、年轻将领兀良哈。他亲自培训:教他们 “识别扰民行为”(如士兵摸部民的羊就算可疑)、“判定首恶从犯”(问清谁先动手、谁喊口号)、“现场处置流程”(先制止、再调查、后上报)。培训时还做 “模拟演练”:让士兵扮演 “扰民军卒” 与 “部民”,纪律官现场处置,那拉珠尔点评纠正。兀良哈道:“大人教的法子实用,以后遇到事,不会再乱判了。”
训诫地点选在虎卫主营地的 “演武场”,场中央设 “训诫台”,台上摆物证与军律;场下按 “营队” 列队,每队前站纪律官;四周插 “元廷大旗”(红底白虎),营造威严氛围。流程定为 “四步”:第一步 “摆物证”(军吏展示违纪与赔偿物证);第二步 “讲案例”(那拉珠尔讲张强等案例);第三步 “读军律”(博尔术念《大元通制》条款);第四步 “宣誓词”(全员宣誓遵守纪律)。那拉珠尔还特意嘱咐:“流程要严,但别冷硬 —— 要让士兵知纪律是护民,也是护自己。”
虎卫全员(四千五百人)齐聚主营地演武场,那拉珠尔身着 “玄色镶银铠甲”(萧虎所赐,象征代掌兵权),手持虎头军符,开启训诫 —— 他不讲空论,先摆物证、再讲案例,后读军律,最后带领宣誓,每一步都直击士兵内心,让 “勿扰部民,只惩首恶” 的纪律深植人心。
训诫开篇,军吏抬着 “违纪物证台” 绕场一周 —— 张强私拿的奶酒壶(壶身还沾着奶渍)、占用部民帐篷的军毯(有部民的羊毛印记)、赔偿部民的青稞袋(袋上写 “赔弘吉剌部巴图”)。那拉珠尔指着奶酒壶道:“这壶奶酒,值不了多少,但它让部民觉得‘虎卫会抢东西’—— 元廷的脸,就被这一壶奶酒丢了!” 士兵们看着物证,有的低头,有的攥紧拳头,演武场鸦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