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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新世纪道士讨生活指南 > 第13章 太公阴符经

第13章 太公阴符经(3/3)

    此‘定、相’之源也。

    非相, 非非相者, 长生久视之道也。

    [原文]: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 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略释]:

    不可及、不可知者天,是绝众途也。索迹者无尽,道成者非天也,尽自然,故谓无恩之大恩也。

    迅雷警心,烈风摧枯。乃明刑化也,刑之不如德也,明之。

    至乐者,闲闲。至 静者,纯真。此以却妄也。

    至私者,弃圣同天。至公者,与民无犯。

    子曰:“ 予欲无言,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此则非相、非非相之道也,归根以复命,焉知彼之不如此、后之不如今。

    [原文]: 禽之制在炁。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略释]:

    禽者,乃非离,是一之也,降伏自心。炁,一作气,五气之谓也。

    制,谓其关要也。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 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二五者,五气下行,四时合之而成也。

    生、死互根,生万物者,死万物之所在也。“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故制五气以归根,伏心毕矣。

    恩害相生,莫泥之,无待者可了生死义。世之执、止而不知解脱者,乃以泥恩故。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

    [略释]:

    所谓天地文理者,乃知见并生,功名互显之谓也。落于有为法,不知盗而自盗也。

    若乎时物文理者,彼所谓时物文理即非时物文理,所谓天地文理即非天地文理,所谓圣即非圣,是谓为圣。以异之者,言哲。所谓哲者即非哲,是谓为哲。

    执相言之,哲者,择折泽,无有定法。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子曰:“声色之于化民者,末也。”

    [原文]: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略释]:

    此及以下之文,当谓必后人 衍文也。

    静者,一之也。所谓静者,即非静,是谓为静。

    浸者,天覆地载,行之不已也,故得对待之定体。

    [原文]: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于象矣。

    [略释]:

    至静,深阐于上文‘自然之道静’也。此谓于无极之真,非动, 非非动之体也。

    律历所不能契,谓其于 异俗识之动静,类于佛家所谓‘不可量,无有边,不可思议’之功德也。

    爰有奇器。爰,缘执也。有者,有生于无。奇者,奇正相化,是三也。器者,形而下之谓。

    八卦甲子。八者,分也。卦者,挂,言于定相。甲者,天成象,化出。子者,地培育也。

    神机鬼藏。神者,申之也。机者,定、数也。鬼者,归也。藏者,一之也。

    阴阳相胜之术,括前言所谓之要也。

    昭昭乎进于象矣。昭昭,微明日显也。此言于象,前则以数,是象本乎数也。进者,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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