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风卷着沙砾,如同无数细小的刀锋,刮在甲胄之上,噼啪作响,连星空都被厚重的云层彻底遮蔽,天地间只剩下一片墨色。
路竟择已换上一身合身的亮银细铠,甲片轻薄却坚韧,既不影响少年灵动,又能护住要害。腰间左侧悬着一柄鞘身漆黑的制式战刀,右侧马鞍旁,则横架着一杆比他身高还要长出一截的马槊。
槊杆是陈年柘木,坚韧如铁,槊锋寒芒内敛,却透着一股能轻易破甲裂骨的凶戾。
这杆马槊是袁庭之送给路竟择的,马槊这种东西就算是大贵族,也当宝贝一样对待,不是因为她多贵,而是因为这东西制作起来格外浪费功夫,尤其是一杆适合自己的马槊,能找到那就像是天赐的缘分一般,这条马槊袁庭之也是为路竟择选了好久才挑选到的,他也用了两三年了。
封毅、卢校尉、赵校尉三路人马早已借着夜色与风沙掩护,悄无声息离营,如同三支潜伏的猎鹰,向着敌军埋伏的沙丘两翼迂回而去。马蹄都裹了厚布,连一声细碎的声响都不曾泄露在风里。
中军大帐外,一百精骑已然列队完毕。
人人都是路朝歌亲军里熬出来的老卒,脸上刀疤纵横,眼神冷冽如冰,甲胄之上不知染过多少蛮夷之血。他们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半分喧哗,只是静静伫立在夜色之中,如同一片沉默的钢铁森林。
路竟择翻身上马。
战马是一匹通体漆黑的河西良驹,神骏异常,感受到主人身上那股远超年龄的沉稳煞气,竟也温顺低嘶,四蹄轻轻刨动黄沙,早已按捺不住冲锋之意。
少年端坐马背,小小身躯挺直如枪,一手轻握马缰,一手按在马槊杆上,目光平静地望向黑暗深处。
他没有再看身后半步之外的路朝歌。
他知道,父亲就在那里。
可他更知道,从他接过将旗、独领一千精骑踏出望归城那一刻起,他就不再仅仅是路朝歌的儿子。
他是路竟择。
是大明从一品将军,是河东郡王,是这片战场的主帅。
“出发。”
路竟择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落在每一名骑士耳中。
没有激昂的呐喊,没有多余的动员,只有两个字,重如千钧。
一百精骑齐齐催动战马,没有丝毫混乱,没有半分迟疑,如同被一只无形之手牵引,跟着那道小小的身影,缓缓融入无边夜色。
路朝歌依旧一身素色常服,默默跟在队伍最后方。
他没有披甲,没有持械,看上去就像一个随军的普通亲吏。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宽大衣袖之下的手指,早已扣紧了一柄短刃。
他说过不干预、不指挥、不提醒。
可他也说过,会给儿子兜底。
这天下,谁敢动他路朝歌的儿子,他便让谁连灰都剩不下。
四十里路程,在刻意压慢的马蹄之下,走了近一个时辰。
越是靠近那片连绵沙丘,空气中便越是弥漫着一股压抑的躁动。敌军埋伏了整整一日,从烈日高悬到寒风吹骨,早已熬得心神俱疲,耐心耗尽,只等着最后时刻一拥而上,拿下路家小将军的人头,换取泼天富贵。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等来的不是睡意昏沉的孩童,而是一群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恶鬼。
路竟择抬起一只手。
冲锋的队伍骤然停住。
战马齐齐低嘶一声,随即安静下来,连呼吸都仿佛被压抑住。
一百骑,如同一百尊雕塑,凝固在黑暗之中。
少年眯起眼睛,借着微弱的天光,望向眼前起伏的沙丘轮廓。敌军就藏在那片阴影之下,人数是他的十倍,甲械齐备,弓弩上弦,以逸待劳。
若是寻常将领,面对如此局面,要么退走,要么死战。
可路竟择既不退,也不盲目死战。
他要赢。
还要赢得漂亮,赢得干净,赢得让所有人都知道 —— 路家的下一代,扛得起那面大旗。
“解槊。”
路竟择淡淡下令。
话音落下,一百骑士同时抬手,将横架在马鞍旁的马槊稳稳握在手中。
槊锋微微斜指地面,寒芒在黑暗中一闪而逝,如同死神睁开的眼睛。
“整队。”
“锋矢阵。”
又是两道简短的命令。
一百精骑瞬间变阵,前后三排,以路竟择为尖峰,自然舒展成一柄直指敌阵的尖锐箭矢。阵型之稳、变化之快,简直如同演练过千百遍一般。
这就是路朝歌亲手打磨出来的亲军。
不必多言,不必多令,一个字,一个手势,便知进退生死。
沙丘之上,终于有敌军哨兵察觉到不对劲。
风声之中,似乎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铁骑气息,那是只有常年征战之人才会拥有的凛冽煞气。哨兵握紧手中弯刀,刚要探头细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