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艺志在陈家村等了一天又一天,他望穿秋水,既没有等来庞大哥和妹妹的人影,也没有等来楼家月和三个孩子的消息。
他想着这样的等待在他小时候也有过,那就是等师父。
那一年,他只有八岁,因为家境清贫,从小营养不良,个头也比同年龄的孩子要矮一些,大概只有一米三,看上去像只有七岁左右,但是他的心理年龄却远超他的实际年龄,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陈家,因为陈儒是一个书呆,除了念圣贤书就是念圣贤书,地里的活压根不感兴趣,为了一家人有饭吃,他逼着自己下地去干活,但是同样的地,笨手笨脚的他收成只有别人家的三成,这也是陈家一直那么穷苦的原因。
庄稼人如果能务得一手好庄稼,肯在地里下力气,那么就算给地主当长工,吃饱饭肯定不成问题的,只是吃好一点歹一点的差别。然而,陈秀才却是陈家村最笨的庄稼人,在他手里,庄稼能活着已经是万幸了,他如同归隐的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到了收成时,却是草盛豆苗稀。一个人应该去做自己擅长的事,让一个秀才去种地,就好像让一个卖劳力的去做文字工作,把人参当萝卜煮,既痛苦又不出成果。
陈文昌呢,也如他父亲一样,两个人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只爱念书,不爱干农活,也不擅长做农活。
李翠仙是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的长大,何曾干过粗活,再加上,她小时候被缠过脚,一双三寸金莲,在家里做点家务活都已经累得脚痛,因此,经常在地里干不到几分钟就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无奈之下,只能回家休息。特别是在她生了三个孩子之后,这身体一年比一年差,陈家老小都不敢让她下地干活了。
所以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的文志,心疼母亲,从小就练就了一手好农活。村里其它八岁的孩子还在穿开膛裤,开泥巴呢,他已经成为了陈家的主劳力,壮劳力。
这一天清晨,吃了一碗粥,外加一个红薯,陈文志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去了。
李翠仙坚持要陪他一起劳作,可刚出家门,被外面日头一晒,就天旋地转,摔倒在自家门口,她本来身子骨就弱,如同温室中的花朵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雨摧残,已经快要零落了,再加上还没有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所以根本无法劳动。
陈文志把母亲扶进家门,就独自下地去了。
他给村里的大地主当长工,对于工钱没有要求,唯一的条件就是必须在村口的地头干活。他的奇怪要求引来地主婆的一阵嘲笑。
如今年过五十的陈艺志就站在曾经的那块地里。那块在在村口,很早以前是二狗家代地主老爷种的,他刚开始到村口种地是夏天,杂草如同绿色的海洋,一望无际。二狗自从参加义和团不知生死后,家里就家破人亡了,听说二狗闹义和团被朝廷砍头后,他妻子就带着孩子改嫁了,现在地也荒了,房子也破了,好好的一户人家就这样散了,如同秋风一起,那树梢上纷纷飘落的树叶。
看着二狗家的荒地,杂草有一米多高,村里人对着这样的地都望而生畏,从来没有过开垦后自己种的想法。
陈文志却初生牛犊不怕虎,朝手心吐了两口唾沫,拿起镰刀,开始弯下腰来割草,他是个小孩儿,有的杂草比他个头还高,走进杂草组成的绿色海洋,如同一滴水消逝于大海。
蝗虫到处飞,如同雨点一般扑向他的脸,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烤得他头顶冒烟,这样的烈日下,村里的壮劳力都不愿到地里劳作的。
陈文志一直在弯腰割草,他得先把这无边无涯的杂草却掉,然后烧荒积肥,等忙完这一切,他才能用锄头把所有地都翻一遍,再然后开始播种。
这是一个大工程,没十天半个月完成不了,而且有的杂草带着刺,在他割草的时候,**的手和脚已经被杂草锯齿般的边缘割破了好几道口子。
陈文志不觉得痛,也顾不上看看伤口,他仍然如同勤苦的牛马一般继续劳作着,他已经打算种红薯和南瓜了。
现在刚好是种红薯和南瓜的季节,夏天温度高,雨水足,等到秋天,家里就可以收获几筐红薯和南瓜了。红薯和南瓜耐储藏,不易坏,是冬天的好口粮,到了冬天,抓一把米,切几片南瓜,煮开来就是香喷喷的南瓜粥,抓一把米,切几片红薯,就是热腾腾甜丝丝的红薯粥,妹妹特别爱吃!
陈家种稻谷的收成小,每年不够吃,到了冬天,基本看不到整碗的大白米饭,都是喝粥度日,所以陈文志在计划着冬天的口粮时,压根没有把大白米饭计算在内。
有人说,小孩子没有腰,所以成年人长时间弯腰劳作带来的腰酸,腰痛,在陈文志这里好像不存在一般,他长期保持着弯腰的姿势割草,半个时辰过去,他都不直起来。因为一旦直起腰,人天生的惰性就会让他想休息,而一旦开始休息,就没完没了,所以经验告诉他,不能歇,现在家里只有他一个壮劳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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