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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张潮(3/3)

义军衙门申请耕种荒田闲地。对于百姓之间自愿对换土地,调整土地位置,官府一般也予以批准。

    在重新登记人口和土地的基础上,张潮还制定了新的赋税制度。其地税主要包括地子、官布和柴草三项。地子完全按亩交纳,纳的是粮食。官布、柴草也是按亩交纳的。这与在象旄统治敦煌时期,实行的是部落——将制和突田制,大雍王朝的通用货币被废除,主要实行的是原始的物物交换,交换的媒介是实物。

    归义军政权建立后,由于货币极度缺乏,人们在买卖、雇工、典当、借贷时仍以麦粟、绢帛、布匹等实物计价。正是由于这一特殊时期货币反而不是普遍的交换媒介,在这种情况下,张潮

    的归义军政权才将大雍赋税制度中应交现钱的那部分税收改为征布或者其他实物。

    与此同时,张潮还在河西地区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同时,在象旄时期被废弛的各项水利设施也被重新运作起来,张潮在河西诸州开挖沟渠,并设立专职水利管理人员,使得河西的农业得到了大发展。

    对辖区内的少数民族,归义军政权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已汉化者编入乡里,与汉人杂居。

    象旄化较深者部分继承象旄制度,仍用部落的形式进行统治,尊重他们的习俗。同时吸收少数民族头面人物参加政权。

    对于具有强大政治、经济、社会势力的佛教,他们首先废除了象旄时期的僧官制度,恢复中原制度。并通过削减寺产限制其依附人口的发展,削弱都僧统的政治经济权力,以后又通过控制僧官的任免权使沙州僧官逐渐依附于世俗政权。

    寺院依附人口的减少导致寺院经济衰落,一些原由寺户上役时从事的工作逐渐被各种租户和雇工所代替,以沙弥为代表的下层僧徒承担的劳务开始增多。经过张潮的努力,河西诸州的各族民众开始和睦的生活在一起,河西走廊也慢慢回复到了往日的繁荣景象。

    咸通八年,张潮在长安留为人质的兄长张潭去世,已经69岁高龄的张义潮离开沙洲,前往长安为质。

    这是张潮兄弟为了表示自己对大雍的忠诚而作出的决定,“先身入质,表为国之输忠;葵心向阳,俾上帝之诚信”。

    张潮入朝后,唐朝授义潮为右神武统军,晋官司徒,职列金吾,并赐给田地宅第,可以说给了他很高的礼遇。

    张潮入京后,他的河西职务交给了他兄长张潭之子张深。咸通十三年八月张潮卒于长安,享年七十四岁,从而结束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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