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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乡土尊严里的自我放逐(2/3)

日地重复,直到这个人从骨头里相信,低处就是他应该待的地方。”

    “所以当他终于坐到了高处,他的第一个反应不是享受,是恐慌。

    他觉得不自在。

    那种不自在不是来自外界,是从内脏里长出来的。”

    “六十年前种下去的种子,在他坐上去的那一秒开花了。”

    第一排最右侧,唐荷的手指死死抠着膝盖上的裤子布料。

    她想起了自己笔下那个光着脚走在柏油路上的女白领。

    断跟的高跟鞋,九月的路面,从脚心往上顶的颗粒感。

    那个女人在那条路上走的每一步都是真实的。

    但唐荷忽然意识到,她只写了“脱下鞋”的动作,却从来没想过那个女人为什么要穿高跟鞋。

    不是为了好看。

    是因为那双高跟鞋,是她在格子间里唯一允许自己拥有的“高度”。

    第三排,张一俞放下了笔。

    他想起了苏慕白对他那篇修鞋匠的评价。

    “连口活气都没喘出来。”

    他现在明白了。

    他的修鞋匠之所以没有活气,不是因为细节不够多,

    是因为那个人物从头到尾都是他观察的对象,从来不是一个拥有完整内心秩序的人。

    他给修鞋匠安排了老茧、安排了破门面、安排了所有看得见的苦,

    唯独没有安排那个人心里那根自己给自己上的锁。

    林阙没有停下来等任何人消化。

    “其实文章里还有一个细节。”

    “父亲往下挪到最低一级,觉得太低了,干脆坐到门槛上去。

    可门槛是母亲的位置。

    农村有风俗,夫妇俩大庭广众之下不合坐一条板凳。”

    他的语气平得像在陈述天气。

    “高台阶坐不稳,门槛又坐不得。”

    “他花了大半辈子从最低处爬到最高处,造出了一整套新的秩序。

    可这套新秩序的每一个位置上,都没有给他留一把椅子。”

    “他用一辈子的时间,亲手把自己从这个家里驱逐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陈嘉豪低下了头。

    他的两只手搁在膝盖上,十指扣进裤子的布料,指甲几乎要穿透那层薄薄的棉质面料。

    他想起了他爸。

    不是想起那个坐在集团董事长办公室里签文件的中年男人。

    是想起他十二岁那年,他爸第一次带他去参加粤州企业家年会。

    大宴会厅里全是西装革履的人,水晶灯吊在天花板上,每一盏都比他们老家城中村那间铁皮棚子大。

    他爸穿了一件定制的深灰色西装,领带是他妈亲手挑的。

    可他爸在会场里走路的时候,脚步比平时小了三分之一。

    跟人握手的时候,他爸的另一只手总是下意识地去摸袖口的扣子,像在确认它还在。

    致辞的时候,他爸开口前咽了一下口水,喉结上下动了两回。

    那天晚上回到酒店,他爸坐在床边,把皮鞋脱了,盯着自己的脚看了很久。

    陈嘉豪当时不懂。

    现在他懂了。

    他爸腰上缠了十几年的草绳早就解了,身上那件铁皮棚子的味道也洗了二十年了。

    但那些东西不是洗掉就没了的。

    它们长进了骨头里,变成了一种在水晶灯底下会自动发作的不自在。

    角落的阴影里,丹伊帽檐压得很低。

    林阙那句“从骨头里相信低处就是他应该待的地方”,像一根细针,从某个他从未注意过的角度扎了进来。

    他想到了漠城。

    想到了那些在零下四十度的街道上走路时,习惯性低着头、缩着肩膀的人。

    他们不是怕冷。

    或者说,不只是怕冷。

    丹伊的手指攥住椅子扶手,骨节发白。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熟悉那种不自在。

    讲台上,苏慕白沉默了很长时间。

    长到柳作卿已经换了一次坐姿,长到戴盛宗端起茶杯又放下。

    然后老人缓缓点了一下头。

    那个点头的动作幅度极小,但重量极沉。

    “你拆出来的这个东西,有个名字。”

    苏慕白的语速放缓。

    “叫乡土尊严里的自我放逐。”

    这个定义从老人嘴里出来的时候,柳作卿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一下。

    苏慕白把拐杖撑在身前,缓缓说出了第二句话。

    “这篇东西不到八千字。在我看过的所有青年作者的习作里,它已经越过了技巧的层面。”

    “它抵达了文学最难抵达的地方。”

    老人枯瘦的食指在稿纸上点了一下。

    “人的位置感。”

    五个字落地,阶梯教室里响起了一阵极轻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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