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直接取材原着,在逻辑反转这块并没有那么协调。
难怪这么一位大导演,迟迟拉不到投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马一凡跟对方深入交流后,并提出自己对剧本不合理地方的建议,最终还是决定投资该影片,并承诺可以协助在大陆上映。
双方以制作成本九千万美元为预算,元星影业投资六千三百万美元,占项目总份额的70%,
对方占30%的份额,约翰出任总制片人,双方共同开发,
双方按份额享有版权,包括后续项目的进一步开发。
接下来的几天,马一凡都在剧组各处跑,确认排期、确认场景,
幸好项目已经有一位成熟的副导演在现场协调,马一凡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最后的确认工作,在演员进组前剧组已经全部搭建完成。
这位副导演年近六十,是一位美国白人,跟过很多大项目,当然价格也不低,不过以后马一凡要经常离开剧组时,对方可以直接代为掌机。
毕竟马一凡在下半年的行程规划中,奥运会开幕式、《2012》首映、《风声》首映礼,这样都必须要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