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
“我以前也没听过。”兰德斯说,“但今天之后,想必会被很多人知晓。”
他们继续在场内缓步穿行。
经过十二号擂台时,一阵不太和谐的骚动引来两人驻足。这处擂台围观的观众明显更多,却并非因比赛精彩——人群交头接耳,目光里混杂着猎奇与困惑,甚至有人在捂嘴偷笑。
兰德斯侧身望去,随即明白了骚动的缘由。
台上对峙的两人,画风格格不入。
一边是个堪称肉山的庞大胖子。他年纪约莫三十,身高近一米九,腰腹围度恐怕超过常人三倍,层层叠叠的赘肉将劣质布衫撑得近乎崩裂。他咧嘴笑着,露出被烟草渍黄的牙齿,眼神里没有战士的专注,倒像街头无赖逮着软柿子。
另一边,是个裹着厚厚斗篷的小个子。
那斗篷灰扑扑的,质料粗糙,尺寸明显过大,几乎将对方从头到脚笼罩其中。兜帽压得极低,连下巴都隐在阴影里,只能勉强辨出体型纤细,似乎尚未完全长成。那人垂首而立,一动不动,像一尊沉默的灰色石笋。
裁判狐疑地打量形象过于非主流的两人,再三确认双方都已缴纳参赛费与保证金,才举起哨子。
哨音,即刻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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