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决,家产充公,罪状刻碑,立于府衙门前,警示后人!”
张知府瘫倒在地。
便在这时,台下忽然冲上一个老妇人,手里攥着块破布,哭喊着:“狗官!还我女儿!”
那是崇祯八年,张知府为讨好上官,强征民女作婢,她女儿不从,投了井。
一个接一个,百姓冲上台前,哭诉冤情。有的带着血衣,有的捧着灵牌,有的牵着孤儿。
台上那些跪着的官吏,在无数双血泪模糊的眼睛注视下,终于彻底崩溃。有人磕头求饶,有人失禁晕倒,有人喃喃:“报应……报应啊……”
申时三刻,行刑。
刑场设在西门外。二十三名判斩的官吏一字排开。刽子手是王五亲自挑的老兵——手法利落,不给痛苦。
李根柱没去看。他站在城楼上,听着远处传来的号炮声,对身旁的冯友德说:
“今日之后,北山的‘法’字,才算真正立住了。”
冯友德长揖:“总领以雷霆手段,显菩萨心肠。此一举,民心尽附矣。”
确实。当夕阳西下时,城中百姓自发聚集在府衙前,不散。他们看着衙门口新立的那块“罪己碑”——上面刻着今日所有判决,以及贪官的罪状。
一个老秀才颤巍巍上前,用手指摸着碑文,忽然转身对众人说:
“今日方知……什么是王法。”
“这碑上的,才是王法!”
人群沉默着,然后齐齐跪倒,不是跪李根柱,是跪那块碑。
跪那上面刻着的,迟到太久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