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昔日读‘民为贵’,只作文章藻饰。今见百姓因一条好律而展颜,方知圣贤言之重。”
十月底,宣讲队回到鹰嘴崖总结。陈元收集反馈,发现百姓最关心、也最易理解的,是那些最简明的核心律条。比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耕者有其田”“租不过三”——字少,理透,好记。
徐渭提议:“咱们那本《简明律令》还是太厚。不如摘出最紧要的二十条,编成《三字令》或《四句谣》,让妇孺都能传唱。”
冯友德赞成,但想得更远:“既是要简明,何不刻石立碑?将核心律条刻于石上,立于三县交通要道,风雨不蚀,人人可见。”
李根柱拍案:“好!就刻三块碑,立三县。碑文要短,字要大,让不识字的人看了图案也能懂大概。”
任务交给了宣讲队。徐渭带着书生们熬夜推敲,最终定下《北山简明约法》十条,涵盖田土、刑杀、赋税、婚姻、诉讼等根本大则。每条不超过二十字,力求“樵夫能解,童子可诵”。
刻碑的石料,选的是黑风岭产的青石,坚硬耐磨。
十一月初三,石匠开工。
当第一声凿子敲在青石上时,北山的律令,正从纸面走向民间,从言辞变为金石。
那些曾困于科场的书生,如今在荒山石匠棚里,为一笔一划的深浅而争论。
这或许是他们一生中,最接近“经世致用”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