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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文书必要性(1/2)

    崇祯某年三月发生了一件小事。这件事小到什么程度呢?就是一个老农拿着一块破布,来找李根柱评理。

    破布上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借麦一斗,秋还一斗二。”

    老农说,这是去年秋后他跟邻居借粮时写的。现在邻居拿着这块布,说借的是一斗二,要他还一斗四。

    “放屁!”老农气得胡子直抖,“明明写的是一斗二!他非说‘二’字后面还有个小点,是一斗二升!”

    李根柱拿着那块破布看了半天——字是木炭写的,布是旧衣服上撕的,那个“二”字后面确实有个小点,但谁知道是污渍还是字?

    最后没办法,为保证公平,按一斗二还,邻居不得再加。

    被打后老农不服气,邻居也不服气。

    这事给李根柱提了个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文书,规矩就是空话。

    他找来陈元和李凌:“从今天起,所有借据、契约、文书,一律用统一样式,统一保管。”

    陈元问:“老百姓不识字怎么办?”

    “按手印,画押。”李根柱说,“但旁边要有人作证,文书房要存档。”

    李凌补充:“最好用官府那种‘三联单’——借据人一份,出借人一份,存档一份。这样谁也别想赖。”

    说干就干。李凌设计了简单的借据格式: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向某人借某物,约定何时归还,利息多少,见证人是谁。下面留出按手印的地方。

    陈元则负责更重要的活:编写《星火营规章》。

    这事以前也干过,但都是零散的。这次要系统化,从头梳理。

    第一条:不杀降,不扰民,不抢掠。 第二条:一切缴获要归公,按功行赏。 第三条:军民平等,官长不得欺压士卒。 ……

    写到第十条时,陈元卡住了——关于田赋减免的具体细则,太复杂,写不清楚。

    李凌接过去,用了三天时间,写了份《田赋减免暂行条例》,整整二十条。每一条都举例说明,比如:“赤贫户者,指家无恒产、年收入不足三石者。认定标准如下……”

    陈元看了直摇头:“太细了,老百姓看不懂。”

    “不是给老百姓看的。”李凌说,“是给办事的人看的。有了这个,谁该免,谁不该免,一目了然,没人能钻空子。”

    果然,条例一出,四个庄子的田赋纠纷少了一半。以前那些想冒充赤贫户的中户,看到条例里白纸黑字的标准,只好死了心。

    但文书工作最见功力的,还不是这些。

    这天,王五的斥候队抓到一个奸细。审了半天,那人只说是过路的商人。李凌去看了那人的行李,发现一本账册。

    账册很普通,记着“布三匹,价一两二钱”、“盐五斤,价……”但李凌翻到后面,看到一组奇怪的数字:十七、二十三、五、八……

    “这是密码。”李凌说,“应该是某种暗号。”

    他把账册拿去给李根柱看。李根柱也看不懂,但相信李凌的判断。于是让王五继续审,重点问那些数字的意思。

    三天后,真相大白——那些数字代表的是星火营的兵力部署:十七个哨卡,二十三处陷阱,五处粮仓,八条山路……

    奸细是附近一个大地主派来的,想摸清底细后去官府请功。

    “好险!”孙寡妇后怕,“要不是李先生看出来,咱们老家底都让人摸去了!”

    从此,李凌多了一项工作:密码破译。他设计了一套星火营自己的密码,用于重要文书传递。比如“粮食”用“米”字代替,“兵器”用“铁”字代替,等等。

    文书工作越来越重要,李凌和陈元外加三个书生陈文远、李青云、赵明诚根本忙不过来。李根柱下令:从四个庄子里挑选十个有识字基础的年轻人,成立“文书房”,由李凌负责培训。

    培训第一天,李凌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要识字吗?”

    一个年轻人答:“记账。”

    另一个说:“写信。”

    李凌摇头:“不止。识字是为了明理,是为了不被骗。你们看看这个——”

    他拿出一份胡家当年的租契,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小字。其中有一行:“如遇灾荒,租粮不减,可折银代缴,折价以市价加三成为准。”

    “看懂了吗?”李凌解释,“意思是就算闹灾荒,租子也不能少。没钱交粮?可以,折成银子交,但折价按市价加三成算——等于又多扒一层皮!”

    年轻人们倒吸一口凉气。

    “所以,”李凌说,“咱们现在写的每一份文书,都要明白,要公正,要让老百姓看得懂,不能让后人骂咱们也是喝人血的!”

    这话说得很重,但年轻人们听进去了。

    文书房成立后,效率大大提高。四个庄子的田亩册、户口册、物资账,全部重新整理,装订成册。借据、契约、公文,都有统一格式。

    甚至,李凌还建议:每个庄子设一个“公示栏”,所有重要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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