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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判决结果(1/2)

    公审结束后的三天,是北山最热闹的三天。

    热闹到什么程度?各村代表挤在议事堂里吵,百姓聚在寨门外等消息,连山下那些地主老财都派人来打听——他们想知道,星火营到底会做到哪一步。

    李根柱头很大。

    他面前摆着三份判决方案:孙寡妇主张的“血债血偿”版——胡里长父子斩立决,管家账房等从犯流放;陈元主张的“明正典刑”版——只杀胡里长一人,其余按罪量刑;各村代表折中的“民怨优先”版——主犯杀,从犯罚,财产全分。

    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支持者。

    “队长,不能再拖了!”第四天早上,孙寡妇直接踹门进来,“外面百姓都等急了!再不下令,人心就散了!”

    李根柱放下笔:“那就定。但按我的方案来。”

    他拿起最终裁决书,走到议事堂外。外面黑压压的人群瞬间安静。

    “北山乡民公审大会最终裁决——”李根柱的声音在晨风中传得很远,“胡守业,王贵,罪大恶极,判处斩刑,立即执行!”

    “好!”人群中爆发出欢呼。

    “胡彪(胡大少爷),强抢民女致死人命,判处斩刑!”

    又是一片叫好。

    “胡全等八名从犯,视其罪行,判处杖刑、流放,或罚没家产抵偿苦主。”

    这个有人不满意了,喊:“都该杀!”

    李根柱抬手:“听我说完——凡有血债者,虽不处死,但需以家产十倍赔偿苦主。赔偿不足者,终身为苦主家劳作抵债!”

    这下没人喊了。十倍赔偿,这比杀了还狠——杀了人一了百了,赔十倍家产,那是要掏空几代人。

    “胡家其余人等,未直接参与恶行者,查抄家产后释放。”

    最后一条:“胡家所有财产——田地、房屋、粮食、银钱,七成充公,三成赔偿苦主。充公部分,一半归星火营公用,一半分给北山贫苦百姓!”

    话音落下,全场寂静片刻,然后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

    这方案,既报了仇,又得了利;既严惩了元凶,又没搞株连;既满足了百姓,又壮大了自身。

    高,实在是高。

    当天午时,行刑。

    地点选在胡家庄外的晒谷场——就是以前胡家收租的地方。那天人山人海,十里八乡能走动的都来了。

    胡里长、王贵和胡彪被押上来时,场上一片寂静。

    胡里长、王贵穿着囚衣,头发散乱。”

    胡彪则瘫软如泥,是被拖上来的。

    李根柱没亲自行刑,让各村推举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监斩——最后选的是赵家庄的赵太公,八十岁了,儿子孙子都死在胡家手里。

    午时三刻,赵太公颤巍巍扔下令牌:“斩!”

    刀光闪过。

    没有欢呼,没有叫好。台下很多人闭上眼睛,很多人扭过头。大仇得报的感觉,原来并不全是痛快,还有一种说不清的沉重。

    人头落地的那一刻,北山三十年的胡家时代,正式终结。

    接下来是财产处置。

    这事儿更麻烦。胡家有多少财产?陈元带人清点了三天,账本堆了半人高:田产一千二百亩,房屋七处(大院一处、别院三处、铺面三处),存粮八百石,现银三千七百两,还有金银首饰、绸缎布匹、家具牲畜……

    怎么分?按人头分?按受害程度分?还是抓阄?

    李根柱想了个法子:成立“财产处置委员会”,由各村推举两人,加上星火营三人,共九人负责。原则就三条:第一,被强占的田地房屋,原主优先领回;第二,有血债的苦主,优先赔偿;第三,剩下的,按贫困程度分配。

    这个委员会开了两天会,吵了无数次,终于拿出分配方案。

    赵老憨家被强占的五亩水田,还了,还多补了一亩旱地作为利息。孙寡妇家的破房子折价赔偿十五两——她没要钱,要了同等价值的粮食,说要分给营里兄弟。

    最让人感慨的是那个十岁孤儿。委员会决定:胡家赔偿五十两,由星火营代管,每月发二两作生活费,直到他成年。另外,把他安排到周木匠那儿当学徒,学门手艺。

    “这孩子,”李根柱摸着孩子的头,“以后你长大了,要记得——这世上有恶人,但也有公道。”

    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田地分完那天,很多百姓跪在分到的田埂上,又哭又笑。有老人捧起泥土贴在心口:“地啊……俺家的地啊……回来了!”

    胡家大院充公后,改成了“北山公所”——既是星火营在山下的据点,也是百姓议事的场所。那些镇里铺面租出去,租金充作公用。

    粮食和银两,一半入库,一半分给最穷的百姓。分粮那天,山寨前排起长队,每人领三升麦子。有个老太太领完粮,对着红旗磕了三个头:“青天大老爷啊……”

    李根柱赶紧扶起:“大娘,我们不是官,咱们都一样。”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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