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提她自己的心意。
何方也清楚,在这大汉天下,奴婢便是主人的私产。
是打是杀、是收房还是发卖,全凭主家一句话。
当然,从司法的角度来说,光武帝刘秀于?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颁布诏令,明确宣告:?“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但实际上,这本就是为了缓和西汉末年的矛盾而设。
随着时间的流逝,执行的力度也越来越小,到了东汉后期已被彻底架空。
豪强私设刑堂、虐杀奴婢成风,官府“不问不究”。
奴婢沦为可随意处置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从来没人会问一个奴婢“自己怎么想”。
锦书先是被来妮收留培养,随后送给何方,接着又被何方安排伺候聂翠......整个过程中,还有人问过她的意见。
只有“唯主命是从”而已,不从的早就坟头长草了。
何方已经被旧社会同化了不少,此刻忽然来这一句,不过是给聂翠个面子。
收为妾室的话,自然要给点尊重了。
同时,锦书这边的攻略差的不多......所以也要对人好一点。
系统:幸好有我,你才像个人。
何方微微倾身,伸手捏着锦书的下巴,让她抬头看着自己。
锦书猝不及防对上何方的目光,脸颊瞬间红透了。
眼眶也微微泛起了红,眸里满是惶恐与无措。
像只受惊的小鹿,却又不敢躲开,只能乖乖地任由何方抬着下巴。
“我问的不是主母怎么安排,也不是我怎么安排。”
何方看着她的眼睛,语气放缓,一字一句道,“是锦书,是你自己,愿不愿意跟着我,入我冠军侯府的门,做我的妾室?
你心里,愿不愿意?”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炸在锦书耳边。
她活了十几年,从记事起就是奴婢。
从来没人问过她“愿不愿意”,从来没人把她的心意当回事。
她甚至没有真的姓名,只有一个“锦书”的称谓。
她以为自己这辈子,要么跟着主君一辈子,要么被主母随手赏给哪个下人。
从没想过,有朝一日,权倾一方的并州牧、冠军侯,会认认真真地问她,自己愿不愿意。
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顺着她的脸颊滚落下来。
她慌忙想挣开,跪下谢罪,却被何方依旧捏着下巴,霸道的看过来。
“奴婢……奴婢愿意。”
锦书的声音带着哭腔,眼里的惶恐渐渐化作了滚烫的孺慕与欢喜,“能伺候主君,是奴婢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奴婢心甘情愿,绝无半分勉强!”
话音落下的瞬间,何方脑海里响起了熟悉的系统提示音:“叮!
锦书对宿主的亲密度+28,当前亲密度:97......”
何方心里一声长叹。
对乱世里身不由己的女子而言。
一点尊重,一个安稳的名分,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
当然了,对于本就安稳的小娘,甜言蜜语管用......
何方抬手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好了,哭什么,这是好事。
你还记得自己姓名和家人吗?”
闻言,锦书摇了摇头。
何方道:“我去信问问来妮。”
锦书再次摇摇头,道:“贱妾自小就死了父母,被贩卖多次,来大家也是不知道的。
主君让贱妾姓什么,就姓什么。”
何方想了想,道:“既然是聂翠提的,你便随她姓聂吧,我再赐你一个名,叫倩,你便叫聂倩吧。”
“唯,自今以后,便是小倩伺候主君。”聂倩跪下行礼道。
这话实际上,还带着一点点的希冀。
实际上,汉代法律对身份的界定极其严格。
妾室能否被买卖送人,核心看户籍身份是良民还是奴婢,而非是否为妾室。
若奴婢未被放免,哪怕被主人宠幸、纳为妾(汉代称“御婢”“幸婢”),其法律身份依然是主人的私产,与牛马田宅无异。
主人完全可以依法将其买卖、转赠、继承,甚至其生育的子女(奴产子)依然默认归主人所有,继承奴籍。
一般送人的小妾也是这种。
只有妾室是良民出身(汉代称“小妻”“傍妻”“下妻”),本身就属于编户齐民,汉代法律严禁买卖良民,略卖、和卖良人为奴婢是最高可判弃市的死罪,自然不能被随意发卖。
而何方也正好捕捉到了聂小倩眼中的希冀。
实际上,就算没有捕捉到,他也打算这么做的。
毕竟,他可没有把女人送别人的陋习:“回头我就让去信给雒阳令,正式报备,‘谒免’你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