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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十六年后(1/3)

    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

    铁甲要用最好的云纹钢,得从波斯商人手里买。

    战马要挑河套的良驹,每匹的价钱够寻常人家活十年。

    就连箭簇上的淬火,都得请西域的工匠来掌炉。

    我原本在江南有几处绸缎庄、三家酒楼,十六年里变卖了大半,连夫人穆念慈的嫁妆首饰都悄悄当了。

    她从不问我钱去了哪里,只是在我深夜归来时,总留着一碗热汤,汤里卧着两个荷包蛋——那是她能拿出的,最实在的暖意。

    有次净衣派的舵主来见我,看着账册直咂舌:“先生,再这么填下去,就算把丐帮(这里指净衣派)的家底掏空,也撑不过三年。”

    我指着窗外正在操练的少年们,他们穿着单薄的皮甲,却把长枪挺得笔直,晨光落在他们脸上,映出与年龄不符的坚毅。

    “你看他们的眼睛,”我说:“那是比银子金贵的东西。再撑一下吧,实在不行,就再拟一个名单。”

    拟名单,这是我和净衣派独有的一个发财手段。

    那就是发动丐帮在情报上的优势,找寻家大业大,为富不仁,又没什么影响力的。

    这些大户,有的影响力大,不能杀了,绑起来抢点钱就行。他们知道厉害,也不敢闹太大。

    还有的,太坏了,这是要全家都杀光的。

    或者是一些虽然坏,但实在找死,明明没什么底牌,却还嚣张的。

    这不灭门实在是不好意思。

    如此一杀,虽然不能起底,很多不动产,商铺店面,是拿不到手的。

    可至少能捞到满手的浮财。

    这么些年,我就是利用于此,拼尽全力,滋养我手下的这批孩子。

    十六年,足够江南的柳树抽出十六茬新枝,足够临安的孩童长成壮年,也足够一群孤儿脱胎换骨。

    去年深秋,我第一次让他们换上铁甲。

    三千个少年跨上战马,玄色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铁甲碰撞的声音像闷雷滚过山谷。

    他们列成方阵时,马蹄踏得地面微微发颤,阳光照在甲胄上,反射出冷冽的光。

    铁驹站在最前排,他的腿早已痊愈,手里的长枪比当年长了一尺,眼神比谷口的老槐树还要沉静。

    “先生,”他勒住马缰,声音洪亮:“请您检阅!”

    我站在土坡上,看着这支沉默的劲旅。

    他们没人知道自己将来要追随谁,只记得我反复说的那句话:“记得你们吃。谁的饭,穿谁的衣,以后要给谁卖命。”

    远处传来雁鸣,排着“人”字往南飞。

    我忽然想起杨过——他此刻大概正在家里陪着他的四个,不,五个老婆。

    除了陆无双,程瑛,他这些年里,又陆续娶了公孙绿萼,郭芙,耶律雁。

    其实原本还应该有洪凌波的。

    但李莫愁却把她塞给了我。

    搞得我很尴尬。

    我知道,她其实是喜欢杨过的。

    不过李莫愁的话也不无道理。

    杨过的身边,已经有了陆无双,程瑛,公孙绿萼,耶律雁,郭芙。

    陆无双脾气大,不好招惹,又有程瑛帮扶着。

    公孙绿萼虽然是孤儿一支,但她是我指的婚,她的靠山就是我,而且她天性纯良,温柔忍让,所以其余诸女也都比较给她面子。

    老好人一个,欺负她干什么?

    倒是郭芙的脾气比较大,毕竟是曾经娇生惯养过。

    那耶律雁也是如此,大户家庭出身,还有一个武功极高的哥哥耶律齐在全真教出家。

    虽然耶律齐指定是当不了掌教,但是他辈分高啊。

    别人都是全真七子的徒弟。

    独他一个是老顽童的徒弟。

    和全真七子是一个辈分的。

    自然,也就比较有面儿。

    全真教内部怎么争,怎么斗,都和他无关,都需要敬他三分。

    所以这个班子还是比较平衡的。

    这时,让洪凌波这样身份低的人加入其中,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是真的会被欺负啊。

    李莫愁久走江湖,对此十分清楚。

    所以她宁愿拉着徒弟两女共侍一夫。

    便宜我。

    也不想让洪凌波以后吃苦后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这看起来,平静的岁月从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有人在茶楼里听着传奇,就有人在暗处铸剑。

    有人在西湖边赏着风月,就有人在山谷里磨枪。

    我摸了摸袖中那封刚到的信,是忽必烈的亲笔,问我何时履行盟约。

    信纸边缘被我捏出了褶皱,风从谷口吹进来,带着铁甲的寒气。

    我抬头望向南方,那里有杨过的方向。

    这支铁甲劲骑还没名字,但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会跟着他的旗帜踏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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