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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我有一个朋友(上)(1/2)

    有老供案带着,高兴他们顺利地见到了那个孩子。

    高兴看到那个孩子的第一眼,就感觉应该不是汪月明的种。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带着孩子去了附近的医院抽了血。

    “王院长。”

    坐在走廊长椅上等结果,高兴问福利院的女院长道:“我有个朋友想捐助福利院,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是捐钱好还是捐物好啊?”

    “建议?”

    头发花白的王院长拢了拢头发:“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捐。”

    “什么情况?”

    高兴被王院长整懵了。

    “虽然这话不应该从我一个福利院院长嘴里说出来,但是我跟小高同志你一见如故,就有什么说什么了,反正我也快退休了。”

    王院长笑笑:“其实我觉得,福利院的孩子,都是带有原罪的。”

    “呃……”

    高兴心说:“感情这还是个信椰酥的馍馍?”

    “能留在福利院的孩子,一般都是身上有或大或小毛病的。因为健康孩子,哪怕是女孩,早晚也会被领养走,剩下的都是没人要的。”

    王院长喝了几口用自己带来的大罐头瓶从医院厕所旁边的茶水间接的开水:“身体上有毛病是外在的,他们内里的毛病更可怕。”

    “你应该听过一句老话,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的崽子会打洞。”

    “能把亲生骨肉遗弃的父母就是坏种,坏种生的孩子,种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这叫随根。不要说什么环境可以改变人,孩子是可以教育好的,我始终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话。”

    “虽然王院长你的话偏激了点,但我也认同你的观点。”

    老供案插嘴道:“以前我处理过一对混蛋夫妻,男的不但酗酒还滥赌,女的则靠当暗门子养活他丈夫和两个孩子。”

    “他们那才十一的大儿子也不是东西,不是拿鞭炮炸粪坑,就是堵人家烟囱,砸人家玻璃。你们不要以为这些是不懂事的小孩搞的恶作剧,有些孩子的坏,是从小从骨子里的,调皮捣蛋和坏不是一回事。”

    “后来他大儿子把别人家的孩子扔井里淹死了。”

    “受害者父母报了惊,可是他家大儿子年龄太小,不但没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连少管所都进不了。刑法规定已满十六的人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的只有犯杀人放火等重罪才会入刑。”

    “十四岁以下的孩子犯罪不入刑,就连进少管所也得十四以上。”

    “从此他们更肆无忌惮,缺钱了就让他家大儿子去偷,偷不着就让他家大儿子拿个火把,威胁人家要放火,借以勒索人家的财物。”

    “好在83年严厉打击的时候,因为民愤极大,他们两口子和刚满十四周岁的大儿子吃了花生米,就剩下一个才四岁多的小闺女。”

    “街道本来要把小闺女送福利院的,他们邻居一对无儿无女的老两口主动提出收养那个小闺女,老两口对那个小闺女那叫一个好。”

    “可是那个小闺女越长,越不是东西,嫌老两口穷,嫌老两口没本事,把老两口的降压药偷偷换成了别的药,害死了老两口。”

    “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她以为老两口死了,就能被条件更好的家庭收养。不过由于她的年龄太小,还是无法对她进行处罚。”

    “你们说的都是个别案例吧,大部分孩子应该还是好的。”

    高老板道:“我曾经看过一部小说,就是描写福利院儿童的,里面的孩子都挺善良的,一群孩子吃一块糖,咬到最后还能剩大半块。”

    “所以你看的是小说,小说里都是真善美,但生活中往往是假丑恶。”王院长道:“我也经常给孩子们发糖果什么的,但聪明的孩子拿到糖果的第一时间,就会塞进嘴里,尽快吃完,你知道为什么吗?”

    “还能为什么。”

    老供案道:“吃得慢了,就会被比他们大的孩子抢走。”

    “对。”

    王院长点头表示认同:“虽然有郑府拨款,但福利院的经费都是有限的,最多也就能保证孩子们饿不死,想吃点好的可不容易。”

    “为了一块糖,一片肉,就能让他们人脑袋打成狗脑袋,所以团结友爱是很少存在的,他们倒是经常为了争抢东西,而拉帮结派。”

    “这话对。”

    老供案跟王院长一唱一和道:“我就处理过不止一个从福利院出来的小团伙,那帮小崽子可是凶得很。反正也没有家人,了无牵挂。”

    “再说句不该说的。”

    王院长道:“从小被抛弃,又生长在跟养蛊差不多的环境里,好多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心里都是偏激扭曲的,很容易走极端。他们进入社会,往往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让他们长大是对社会的危害。”

    “当然了。”

    觉得自己说得有点过,王院长又忙往回找补:“出淤泥而不染的好孩子肯定也是有的,不过长歪的更多。倒不是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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