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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 第720章 我开枪打死了杀人犯,我犯法吗?!

第720章 我开枪打死了杀人犯,我犯法吗?!(2/2)

逼视着公诉人:

    “公诉人,你把‘辱骂’从整个暴力事件中剥离出来,单独称重,这才是真正的耍流氓!”

    “这里,我要引入两个极其重要的法律模型:因果模型和程度模型!”

    张伟转身面向旁听席,抛出了后世法律教科书上的经典“因果论”假设:

    “举个例子。”

    “假设一个杀人犯冲进你家,把你打得遍体鳞伤,但他手里的刀突然卷刃了,或者他累了。”

    “他停手了,站在那指着你的鼻子说:‘你给我等着,我现在杀不了你,但我记住你的脸了,我们下次再来过!你最好祈祷你的家人也和你一样神勇!’”

    张伟的声音冰冷刺骨。

    “请问,在这个瞬间,这个杀人犯停止了肢体动作,只剩下了‘语言暴力’。”

    “这时候,你手边恰好有一把杀人犯掉落的枪。”

    “你开枪打死了他。”

    “请问,你犯法吗?你这是故意杀人吗?!”

    全场死寂。

    没人敢回答。

    但每个人心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都危及生命了,都危及家人了,这怎么能算犯法?!

    紧急避险好吧!

    这是普罗大众的价值观!

    但是没人敢说!

    因为你可以打手,打脚,打肩膀都可以,让杀人犯丧失战斗力然后报警这才是紧急避险!

    因为你手中拿的是枪,你有选择的权力!

    但你选择了击毙这个杀人犯,这无疑属于杀人!

    无非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的区别罢了!

    在犯罪和自己和家人的姓名之间如何选?

    所有人心里都有答案!

    因为他们都是法律人,他们不能提倡犯罪!

    但对一个人来讲,这时候无疑开枪击毙那个杀人犯是最好的选择!

    你不能去赌一个杀人犯的疯狂!

    因为赌输的下场可能就是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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