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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原告律师出庭(2/2)

件差异。”

    检察官伸出手,指向了原告席。

    那里坐着的王二狗,因为常年混迹网吧和不良生活习惯,身形干瘪瘦小,像是一根被风干的柴火棍,此时头上缠着纱布,更显弱不禁风。

    “被害人王传斌,身高一米六五,体重五十公斤,体质孱弱。”

    紧接着,检察官的手指向了被告席。

    林汉升虽然年过五旬,但常年驾驶公交车,加上早年干过重体力活,身板宽厚,肩膀结实,胳膊上的肌肉即便是隔着外套也能看出轮廓。

    “而被告人林汉升,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八十五公斤,正值壮年,体格魁梧。”

    “这种体型上的巨大悬殊,不仅是客观事实,更是判断防卫限度的重要依据。”

    检察官的声音提高了几分。

    “审判长,在这种绝对的力量优势面前,被告人完全有能力通过徒手制服、或是简单压制的方式来消除危险。”

    “别说被害人当时赤手空拳,哪怕被害人手里拿着木棍、扫帚之类的简单器械,以被告人的体格优势,也足以轻松应对,根本无需使用灭火器这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重型钝器!”

    “这就像是一个全副武装的成年人,面对一个赤手空拳的小学生。”

    “如果仅仅因为对方骂了几句,或者推搡了几下,成年人就掏出铁锤猛砸其头部,这难道还能称之为正当防卫吗?”

    检察官合上卷宗,做出了最后的总结陈词:

    “综上所述,被告人林汉升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亦不属于假想防卫,而是典型的防卫过当,已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其具有见义勇为的情节,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话音落下,直播间的弹幕疯狂滚动。

    【啊?原来是见义勇为啊!】

    【我听到了什么?因为长得壮,所以他有罪?!】

    【这什么狗屁逻辑!坏人瘦弱就是保护伞了?】

    【虽然听着很气,但检察官说的……好像在法律上确实有点道理?体型差确实是判定的依据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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