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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 第709章 庭前

第709章 庭前(1/2)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林汉升故意伤害案开庭的日子。

    东江区人民法院停车场,黑色的红旗轿车稳稳停入车位。

    张凯第一时间解开安全带,一路小跑绕过车头,殷勤地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张老师,您慢点,小心头。”

    张凯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顺手接过了张伟手中的公文包,微微弯腰,做出了一个标准的“请”的手势。

    看着张伟迈步下车,嘴角那抹怎么也压不住的笑意,张凯在心里狠狠地给王博竖了个大拇指。

    “博哥诚不欺我啊!”

    作为曾经只会埋头苦干的老实人,这种“狗腿子”的事儿,打死他也悟不出来。

    但王博告诉他:“技术是门槛,情商是电梯。你想跟在张伟这种大人物身边,光会写文书没用,你得让他舒服!这叫职场服务意识!”

    原本张凯还半信半疑,觉得这是溜须拍马。

    但此刻看着张伟那舒展的眉眼,张凯悟了。

    这哪里是拍马屁?这是职场升职的真理大道啊!

    回去必须请博哥喝奶茶!大杯的!加满料!

    两人一前一后,气场全开,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了第三审判庭。

    张伟刚走进第三审判庭内就看到原告席上坐着三个人。

    最左边是一位看起来刚毕业不久的年轻检察官,一脸稚气未脱;

    中间是一个三十出头的西装律师,正低头整理文件;

    最右边,则是那个脑袋上缠着一圈夸张纱布的王传斌,也就是王二狗,公交车监控当中的那个猥亵女人的中年男人。

    张伟只扫了一眼就清楚了这案子的配置。

    林汉升这事儿,虽然情理上是见义勇为,但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定性就是“故意伤害”。

    这种案子,正常警方都不想立案,毕竟见义勇为嘛,有什么好追究的?

    但是当事人王二狗闹得太凶,撒泼打滚非要追究,警方没办法,只能按规矩来。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检方的评估估计和警方差不多,这就是个典型的“好心办坏事,出手重了点”。

    不管哪个律师来打,故意伤害这顶帽子是摘不掉的,但也判不了多重。

    所以,检方干脆直接派了一个年轻的检察官来走个过场。

    他们的打算很明显:和被告律师打个配合,直接判个缓刑完事。

    毕竟林汉升不用进去坐牢,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但是!

    张伟的眼神微微一冷。

    缓刑虽然不用进去踩缝纫机,但依旧是判刑!

    一旦判了缓刑,那就是有了刑事案底。

    在这个考公考编查三代的社会里,林汉升一旦背上这个案底,他往后三代的直系亲属就无法考公考编,包括那些国企也不会要他们的!

    法律就是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

    而原告席上的那个律师,显然也是看准了这一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王二狗这种无赖,调解的意愿其实非常大。

    他的筹码,无非就是手里那张“谅解书”。

    虽然谅解书无法撤案,但是只要林汉升不想进去踩缝纫机,这个谅解书,他就是砸锅卖铁也得买!

    只有买下谅解书,林汉升才有缓刑的机会!

    王二狗和他的律师,这是吃定林汉升了!

    “哎哟!张老师!您来了!”

    就在张伟落座的瞬间,对面的年轻检察官猛地站了起来,脸上满是惊喜和拘谨,像是见到了偶像。

    就连那个原本矜持的原告律师,也连忙起身,快步绕过桌子走了过来,伸出双手。

    “张律师,久仰大名!我是本案的原告代理律师,李伟。我看过您的‘王乐案’庭审直播,太精彩了!那是我们刑辩律师的教科书啊!”

    两人的姿态放得很低,语气里满是恭敬。

    人的名,树的影。

    如今的张伟,在江城法学界,那就是一块金字招牌,是能逼得立法机关修法的狠人。

    哪怕是对手,也得毕恭毕敬地喊一声“老师”。

    然而,这一幕落在王二狗眼里,却让他瞬间炸毛了。

    “喂!干什么呢?!”

    王二狗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指着李伟和检察官。

    “你们到底哪头的?啊?!”

    “我花钱请你来是帮我打官司的,不是让你来跟对面攀亲戚的!你知不知道他是谁?他是那个傻逼司机的律师!”

    “有没有点职业道德?!”

    年轻检察官皱了皱眉,理都没理这个法盲,跟张伟客气地点了点头后,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他是公诉人,代表的是国家公诉权,又不是王二狗的私人保镖,懒得跟这种泼皮废话。

    倒是那个李伟律师,虽然心里也鄙视王二狗,但毕竟拿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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