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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1章 强制猥亵罪(2/2)



    作为学霸,理论辨析是他的强项。他鼓起勇气,举起手像小学生回答问题一样。

    “那个……我补充一下!这和强奸罪是有本质区别的!”

    张凯紧张地看了一眼镜头,语速飞快:“强奸罪的核心在于‘接触’,且必须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而强制猥亵罪,不要求发生性关系,甚至不需要直接的身体接触!”

    “那和性骚扰有什么区别呢?”苏婉柔在一旁懒洋洋地抛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像是在考校新人。

    张凯眼睛一亮,立刻接住:“区别在于‘手段’和‘程度’!性骚扰通常是言语、文字或肢体上的轻微触碰,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受害者可以当场反抗或离开,一般属于民事侵权或治安处罚范畴。”

    “但强制猥亵!”张凯加重了语气,“使用了强制力!让受害者处于一种‘无法反抗’的境地!哪怕只是隔着屏幕让对方做动作,只要对方是被迫的,那就是刑事犯罪!是要坐牢的!”

    王博见火候差不多了,重新接管了话题。

    “正如两位同门所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犯罪形式也在‘迭代升级’。”

    他指了指摄像头,语气森然:“以前流氓在巷子里,现在流氓在网线里。”

    “最高检早就发布了指导性案例,明确将通过网络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发送裸照视频等行为,定性为‘隔空猥亵’!”

    “这不再是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是打击的重点!”

    一直没说话的苏婉柔,此刻突然冷笑一声。

    她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

    “而且,别忘了这道汤里还有一个细节。”

    苏婉柔眼神冰冷:“如果这个嫌疑人,不仅自己看,还把骗来的这些视频、照片,发到了群里,或者卖给了网站……”

    她顿了顿,红唇轻启,吐出几个令人胆寒的字眼。

    “那就恭喜他,喜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数罪并罚,十年起步,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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