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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0章 黑幕!太黑了!我要上诉!我要告你们!(1/2)

    休庭的时间很短。

    对于柳吴梅而言,这大概是她职业生涯中撰写判决书最快的一次。

    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整个庭审过程被告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论点,全程都是原告在输出(有效的),所以这个案子根本不需要过多的法理推敲。

    二十分钟后。

    随着侧门被推开的吱呀声,全场起立。

    柳吴梅重新坐回那张象征着裁决权的高背椅上。

    “全体请坐。”

    柳吴梅的声音没有起伏,她甚至没有抬头去看被告席那两张满是期冀的脸,直接翻开了判决书。

    “现在,宣判。”

    这两个字一出,被告席上的姜大勇和姜建云瞬间屏住了呼吸,姜大勇那双浑浊的眼珠子死死瞪着,像是要从柳吴梅嘴里抠出那个“无罪”的字眼。

    “经本庭审理查明……”

    柳吴梅语速平稳,跳过了冗长的案情回顾,直接切入核心。

    “被告人姜大勇、刘翠芬,系原告父母。在共同生活中,长期对原告实施肉体殴打、冻饿体罚、精神羞辱等行为。手段恶劣,时间跨度长,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破坏了正常的家庭伦理关系。”

    柳吴梅顿了顿,目光落在“虐待罪”那三个字上。

    她的心里,泛起一阵难以言喻的无力感。

    作为法官,她必须忠于法律。

    可作为一个人,她看着那两条最高刑期的法条,只觉得讽刺。

    同样是把人打得皮开肉绽,同样是造成精神创伤。

    如果是两个陌生人,那是故意伤害罪,那是寻衅滋事罪,起步可能就是三年,重则七年、十年。

    可一旦加上了“父母”这个前缀,一旦披上了“家庭”这层外衣。

    那些血淋淋的伤口,在法律的天平上,似乎就打了折。

    如果不致死,不致残(重伤),仅仅是肉体痛苦和精神折磨。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划下的红线,就是两年。

    仅仅两年。

    二十年的地狱,换两年的牢狱。

    这就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她能给出的顶格正义。

    柳吴梅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那股想要把法槌砸烂的冲动,声音变得冷硬如铁。

    “依照《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姜大勇,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被告人刘翠芬,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两年。

    顶格。

    一天都没少。

    但这个数字落在旁听席陈平的耳朵里,却像是个笑话。

    他猛地瞪大了眼睛,嘴巴微张,满脸的不可置信。

    就这?

    把人当牲口养了二十年,大冬天让人跪碎瓷片,差点把人逼死,最后就判两年?

    还没等陈平那口恶气吐出来,柳吴梅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带着几分肃杀。

    她知道,这个结果在法律上已经无可挑剔,但在情理上,太轻了。

    二十年的地狱折磨,换来的仅仅是两年的牢狱之灾。这就像是用一杯水去浇灭一场森林大火,虽然尽力了,但那种无力感依旧让她感到憋屈。

    她的目光缓缓移向了被告席上那个正缩着脖子、以为自己只是从犯能逃过一劫的姜建云。

    柳吴梅的眼睛微微眯起,镜片后闪过一丝寒光。

    老娘治不了那两个老的,还治不了你个小的?

    虐待罪的量刑上限被法律条文锁死了,那是立法层面的无奈。

    但敲诈勒索罪不一样!

    这个罪名的量刑空间,那可太有操作性了!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姜建云虽然单次抢的钱不多,但这一百零八页的聊天记录,累计金额早就超过了三万元的“数额巨大”门槛!

    更何况,他还踩了“多次敲诈勒索”、“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手段恶劣(暴力威胁、造谣污蔑)”这几条加重情节的高压线!

    既然你爹判不了几年,那就从你身上找补回来!

    “被告人姜建云。”

    被点到名字的姜建云猛地一哆嗦,差点滑到桌子底下去。

    “经查,被告人姜建云多次纠集他人,在公共场所对原告实施暴力威胁、言语恐吓,强行索取财物。”

    “你不仅针对身为在校贫困大学生的原告实施勒索,更以造谣毁坏名誉相要挟,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

    “虽你辩称是‘借款’,但结合全案证据,其实质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勒索行为!且属于‘情节严重’!”

    柳吴梅手中的法槌悬而未落,目光狠狠地剜在姜建云身上。

    想轻判?

    做梦!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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