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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 第569章 我们这就是正常的管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第569章 我们这就是正常的管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2/2)

里的故意伤害!

    所谓的“轻伤二级”,别看轻伤两个字好像门槛很低,实际上上标准极其严苛。

    比如头皮撕脱伤面积要达到20平方厘米以上;比如颅骨骨折;比如肋骨骨折两处以上!

    用最通俗易懂的骨折来讲,至少要头颅骨折才算得上轻伤,普通的手脚骨折,如果不影响功能,在很多情况下甚至只能算作“轻微伤”,连刑事立案的标准都够不上,只能治安拘留!

    姜大勇竟然拿“没达到轻伤”来为自己辩护,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难道把一个十岁的小姑娘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也是正常的父母管教孩子的手段?

    难道非要把女儿的头骨打裂,把肋骨打断好几根,才叫伤害?

    更何况,虐待罪不是故意伤害罪,它的构成要件,从来就不是以单次伤害是否达到“轻伤”为标准的!

    它是长期的、持续的、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这种动辄打骂、冻饿、侮辱人格的行为,哪怕每一次都只是“轻微伤”,累积起来,也足以构成情节恶劣的虐待罪!

    把严重的暴力行为美化成“正常管教”,这种法盲逻辑,在她的法庭上,行不通!

    柳吴梅压下心头的火气,调整了一下呼吸,转头看向原告席。

    “原告,针对证人证言,还有问题需要询问吗?”

    姜瑜蓉深吸一口气,将眼角的泪水强行逼了回去。

    她转过身,目光再次投向赵爱国。

    “赵警官。”

    “您是我们家几十年的老邻居,对我们家的情况知根知底。”

    “刚才被告姜建云在答辩时声称,他在学校门口堵我,抢我手机转账,是因为‘兄妹情深’,是手头紧找我‘借钱’周转。”

    “请您告诉法庭。”

    “根据您这二十年来对姜建云的了解,以及对我们兄妹关系的观察。”

    “他这种所谓的‘借钱’究竟是借,还是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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