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神色从容,开口便是一连串精准的法条引用。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之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而关于验收和审计的主体责任,法律有着严格的界定: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
张伟条理清晰地解释道:
“简单来说,谁是发包方,谁就有义务组织验收。”
“业主单位审计总包,总包单位审计分包。”
“本案中,包国兴先生是与宏图建设签署的分包合同。”
“因此,组织验收、安排审计、出具结算报告,确实是宏图建设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
说到这里,张伟停顿了一下,目光看向赵德柱。
“也就是说,只要宏图建设不点头,不组织验收,理论上,这个工程在法律程序上确实处于‘未完成’状态。”
被告席上。
赵德柱愣住了。
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张伟这是在干什么?
他在帮自己说话?
他在承认工程还没验收?
巨大的惊喜瞬间冲昏了赵德柱的头脑。
这人怕不是读书读傻了吧?居然当庭承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赵德柱立马来了精神,腰杆瞬间挺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打断了张伟的话。
“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审判长,您听听!连对方律师都承认了!”
“合同甲方是我们宏图建设!验收权在我们手里!”
“我们现在就是没组织审计,就是没签字确认!”
“既然程序没走完,这钱就不该给!这就是法律程序!”
赵德柱激动得脸上的肥肉乱颤,转头看向林刚,眼神里写满了“我立功了”的邀功神色。
虽然具体的法条他背不下来,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张伟自己掉进坑里了!
这可是你张伟亲口承认的“未验收”,我看你怎么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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