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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 第541章 因为他善!

第541章 因为他善!(2/2)

了半天,就是放一段煽情的视频,然后在这儿大谈什么“人道主义”和“善良”?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法庭是讲证据、讲法律的地方,不是让你来感动华夏的!

    靠卖惨博同情?

    这种手段,在严谨的合同纠纷面前,脆弱得就像一张纸。

    “看来这个所谓的‘法外狂徒’,也是黔驴技穷了。”赵德柱心中暗爽,“这种鬼话都说得出来,看来今天的胜局已定!”

    然而,高高在上的审判席上。

    那位经验丰富的老审判长,此刻的眼神却发生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他看着张伟,手指轻轻摩挲着法槌的柄部,脑海中并没有像赵德柱那样充满鄙夷。

    相反,他那经过三十年司法实践打磨的大脑,在听到“迫于人道主义垫付”、“没有法定支付义务”这几个关键词的瞬间,立刻联想到了一个极其专业的法律概念。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

    审判长在心中默默背诵着那条法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这才是张伟的真正意图吗?

    用视频证明包国兴没有支付义务(义务在宏图建设),证明包国兴是为了避免工人受损(看病、上学)而垫资。

    如果这个行为被定性为“无因管理”或者单纯的“民间借贷”。

    那么,这笔钱就绝对不是“工资”!

    既然不是工资,那么宏图建设欠工人的“工资债务”,就没有消灭!

    只要工资债务没有消灭,那么后续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其标的物就是真实存在的!

    高!

    实在是高!

    审判长看向张伟的目光中,多了一丝赞赏与凝重。

    这个年轻人,表面上是在讲“善”,实际上是在用最朴素的情感,铺垫最坚实的法律基石。

    他是在不动声色地,抽掉一审判决那一块名为“债务已清偿”的底砖!

    而对面的赵德柱,显然还没意识到,自己脚下的地板,已经开始裂开了。

    解决了借条问题,现在张伟面临的风险只有债权转让合同的签署时间问题了!

    只要他能把三非讲清楚,妨碍作证的罪名就落不到他身上!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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