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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录像!(2/2)


    张志远听得热血沸腾,他感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看着张伟,满眼都是崇拜。

    “张律,那……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先去把人保出来?”张志远有些不忍心地说,“我看了卷宗,李静母女现在还被羁押在看守所。她们……她们确实太冤了,尤其是李静,还是个学生,不应该在那种地方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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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闻言,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忽然笑了。

    “怎么?你心疼了?”

    张志远的脸“唰”地一下红了,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是觉得……她们是好人,不该受这个罪。”

    “你还心疼上了。”张伟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行,那你说说,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这可问到张志远的专业了。

    他立刻挺直腰板,像个被老师提问的学生,一丝不苟地回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四种。”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张志远一口气说完,自信满满地看着张伟。

    张伟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却变得意味深长。

    “那我请问张大助理,我们这次的当事人,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他盯着张志远的眼睛,慢悠悠地问道。

    “你觉得,她们符合上面哪一个条件?”

    张志远脸上的自信,瞬间凝固了。

    故意杀人罪……

    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第一条,不符合。

    第三、四条,显然也不符合。

    那就只剩下第二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一个被指控犯了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哪个法官敢拍着胸脯保证,把她放出去“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张志远支支吾吾了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这才明白,自己还是太想当然了。

    看着张志远窘迫的样子,张伟站起身,拿起了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

    “行了,理论归理论,人还是要见的。”

    他拍了拍张志远的肩膀。

    “走吧,咱们去看守所,会会我们的当事人。”

    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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