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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1/2)

    张伟的声音在寂静的法庭中落下,余音绕梁。

    整个第一审判庭,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针落可闻。

    公诉席上,王建那张原本挂着一丝倨傲笑容的脸,此刻僵硬地停留在半空中。

    他刚才还在轻蔑地想,这个毛头小子,除了会哗众取宠,还能有什么真本事?

    结果,对方一开口,就像撕裂了蒙在他眼前的幕布,露出了触目惊心的事实。

    那丝笑容逐渐凝固,然后一丝不确定的疑惑,悄然爬上了他的眉梢。

    直播间的弹幕,在短暂的停滞后,如同火山喷发般,瞬间席卷了整个屏幕。

    “卧槽!卧槽!卧槽!我没文化,只能用卧槽来形容我的心情!张律师牛逼啊!”

    “非法证据!全部排除!张律师这是要一波推平啊!公诉人直接哑火了!”

    “太狠了!我刚才去查了,辅警单独讯问真的违法!检方这简直是把脸伸过来让张律师打啊!这脸被打得啪啪作响!”

    “楼上的,你以为检方想吗?这是基层办案的‘常规操作’,只不过没人敢像张律师这么当庭掀桌子而已!这下有好戏看了!”

    “法学生在此!张律师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立案前获取的言词证据,在法律上就是一张废纸!这是法考重点啊!”

    审判席上,刘全德的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试图用温热的茶水来平复内心那股突如其来的烦躁。

    可指尖触及杯壁,竟感到一丝不正常的冰凉。

    他本以为这只是一桩“小案”,走个过场,按部就班地宣判有罪即可。

    毕竟,公诉人那边早已“打点”好了一切,证据链在他看来“扎实”得很。

    结果,这个叫张伟的年轻人,哪里是愣头青。

    这分明是一头披着西装,闯入瓷器店的史前暴龙!

    他刚才的质证,逻辑清晰,引经据典,环环相扣,几乎将检方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合法性,全部撕得粉碎。

    刘全德深吸一口气,这案子已经脱离了他预想的掌控。

    他用力地敲下了法槌。

    “咚!”

    清脆的响声,让骚动的法庭瞬间安静下来。

    “质证阶段结束。”刘全德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他看了一眼犹如变色龙的王建,又将目光投向了神色平静的张伟。

    一股莫名的不安,开始在他心头滋生。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首先,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全场的焦点,再次集中在了张伟的身上。

    张伟缓缓站起身,目光平静地扫过合议庭,最终落在了审判长刘全德的脸上。

    “审判长,审判员。”

    他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却不带一丝多余的情绪。

    “作为被告人陈强的辩护人,我们坚决认为,陈强不构成盗窃罪。”

    “我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三点。”

    他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点,本案从始至终,存在着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序违法情形。”

    来了!

    刘全德心中一凛,身体下意识地坐直了。

    他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

    公诉人王建原本僵硬的脸色,此刻竟然露出了一丝恼怒和不屑。

    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程序问题”,在基层法院的实际操作中,几乎是司空见惯。大家心照不宣,何必当众揭丑?这个张伟,也太不懂“规矩”了!

    大家都是这样的,你他妈到底懂不懂基层的情况?!

    旁听席的记者们,更是将耳朵竖了起来,生怕漏掉一个字。

    张伟直视着审判长,说道:“根据刚才质证阶段已经查明的事实,被害人李立春于去年7月17日报案,称被盗窃2200元。”

    “这笔金额,已经达到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然而,丰南分局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地将本案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伟的声音陡然提高:“请问,从7月17日被害人报案,到8月7日才予以刑事立案,这中间整整过去了22天!”

    “辩护人想问,这22天里,丰南分局到底在做什么?是在研究哪一部法律,允许他们将刑事案件的立案时间,延迟整整二十多天?!这分明是典型的‘先治后刑’,企图用行政程序规避刑事立正!”

    王建的身体猛地一颤,额头的冷汗再次冒了出来。

    他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

    这确实是基层为了“方便”而长期存在的一种潜规则,可潜规则,一旦被放到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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