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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吧 > 重生律师,14亿人奉我为法神! > 第21章 三条人命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第21章 三条人命不可能就这么算了!(1/2)

    审判长在翻阅完公诉人提交的质证意见后,再次看向控辩双方。

    “控辩双方,是否已经完成举证和质证?”

    李明远和张伟均点头确认。

    “好。”

    审判长拿起法槌。

    “咚!”

    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环节!”

    “首先,请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就本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张伟站起身。

    他没有理会屏幕上那些汹涌的负面情绪,也没有在意公诉人刚刚的强硬驳斥。

    他的目光平静而坚定。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

    他先是微微颔首。

    “辩护人注意到公诉人对新证据的质证意见,特别是关于上诉人对农药危险性应有基本认知,以及认知评估报告不直接等同于法律责任能力的观点。”

    “对此,辩护人有补充说明。”

    张伟的声音变得更加专注。

    “公诉人强调‘敌杀死’名称的警示性,以及普通成年人对农药的基本认知。这一点,在常规情况下,辩护人并不否认。”

    “但本案的核心,并非一个标准包装、明确标识的农药产品,而是一个被非法回收、用于分装剧毒农药的——废弃冰红茶瓶!”

    “正是这个极具欺骗性的载体,结合辩护人先前提交的龙科院化学所《渗透实验报告》所揭示的塑料瓶对农药的‘记忆效应’和持续析出特性,以及江城司法鉴定中心关于瓶内农药残留形成时间远早于王游卿购买时间的鉴定结果……”

    张伟语速平缓,确保每一个字都清晰可闻。

    “这些科学证据共同证明了,王游卿获得的,是一个早已被深度污染且持续释放毒素的‘毒源’本身,其危险的隐蔽性,远超普通人的认知。”

    他顿了顿,将众人的注意力引向最后一份,也是最具冲击力的证据。

    “现在,辩护人想重点阐述的,是那份由民政部出具的《全国农村农药混用及容器使用习惯调查报告》。”

    此言一出,法庭内本已稍显平息的气氛,再次微妙起来。

    连审判席上的审判长,也不由得多看了张伟一眼。

    民政部的报告?

    “公诉人认为村民习惯不能代表个体认知。”

    “但辩护人想强调的是,这份报告揭示的,不是简单的个人习惯问题,而是一个严峻的、普遍存在的社会层面问题!”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报告显示,全国范围内,高达78.3%的农民曾用饮料瓶等非标准容器盛装农药!”

    “这不是个例,不是巧合!”

    “它反映了在特定社会经济条件、安全意识普及程度和基层监管环境下,一种普遍存在的、高风险的行为模式!”

    “王游卿的行为,并非孤立的、反常的愚昧。”

    “她的行为逻辑,不幸地契合了她所处环境中相当一部分人的认知常态和行为习惯。”

    “当普遍的认知错误,遇到了科学上难以清除的隐性危险,悲剧的发生,就具有了某种令人痛心的‘必然性’。”

    张伟将所有线索汇集,目光如炬。

    “一个文化水平极低、信息闭塞的老人,从不正规渠道获得了一个她认知范围内‘只是个旧饮料瓶’的东西。”

    “而这个瓶子,根据科学鉴定,早已被剧毒农药深度污染且持续析出,这种污染方式的隐蔽性和危险性,远超她的认知能力。”

    “同时,她使用这种瓶子的行为逻辑,又不幸地暗合了她所处社会环境中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和危险习惯。”

    “她以为的‘洗干净’,在科学事实面前,是无效的自我安慰。”

    “她缺乏认识到这个瓶子即使洗过也依然致命的能力,更缺乏预见到用它装水会毒死人的可能性。”

    张伟的目光最终落在审判长的脸上,语气无比郑重。

    “主观上,她没有杀人的故意,甚至没有意识到任何显着的风险。”

    “客观上,她的行为根源于对一个被危险物质污染的、具有欺骗性外观物品的错误认知,这种错误认知又受到其个人局限和社会普遍现象的双重影响。”

    “其行为,完全不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辩护人再次恳请二审法庭,查明事实,厘清责任,依法宣告上诉人王游卿——无罪!”

    话音落下,法庭内一片沉寂。

    审判长手指微不可查地在桌面上轻点。

    民政部的报告……这个角度,确实出乎意料。

    将个体行为置于如此广泛的社会背景下考量,这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法律条文辩论。

    如果张伟所言属实,这份报告具有权威性,那么王游卿的行为,确实有了一层“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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