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此次常务会议的讨论,更多是履行必要的集体议事程序。
叶怀民不再迟疑,目光沉稳地扫过全场:“我认为张柴同志的意见很有道理。
政府没有任何义务,也没有任何理由动用财政资金,为企业的生态修复责任兜底。
更何况企业出资开展生态修复,本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其必须履行的责任。”
稍作停顿,目光落在孙家河身上:“这件事无需进行表决,让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资金是其法定责任,是必须落实的硬性要求。
家河同志,你是分管生态修复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就由你牵头负责,先与这两家采矿企业做好沟通对接,把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讲清楚、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