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土局,他这样的人,反而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收,只是多少的问题。局长收得最多,据说在岛城市有七八套房子,儿子在美国开公司。处长们也不少收,有的开奔驰,有的住别墅。只有他,还住在老旧的家属院里,开着十几年的桑塔纳。
有时候他也会想:我是不是太傻了?别人都捞,就我装清高?但更多的时候,他是后悔:早知道有今天,当初一分钱都不该收。
现在说这些,都晚了。
他翻了个身,面向墙壁。墙壁很白,很干净,像医院的病房。他想,如果真能住进医院就好了,病了,就可以不用面对这些了。
但他知道,这只是逃避。该面对的,终究要面对。
窗外的月光很亮,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个方形的光斑。
孙建国看着那个光斑,看了很久。
然后,他哭了。
无声地哭,眼泪浸湿了枕头。
第二天上午,审讯继续。
王建军问得更细了,特别是朱世崇批示的那些文件。
“朱世崇的批示,是事前批示,还是事后补签的?”他问。
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是事前批示,说明朱世崇主动干预,是主犯。如果是事后补签,说明下面的人先操作,再找领导补手续,朱世崇的责任就轻一些。
孙建国想了想,说:“大部分是事后补签的。”
“具体说说。”
“比如太平角地块,”孙建国说,“李薇薇先找的我,我把方案打回去了。她又去找局长,局长也没办法,就去请示杜书记。杜书记当时没表态,只说‘研究研究’。但过了几天,批示就下来了。我怀疑,是李薇薇找了杜书记,杜书记才批的。”
“批示的时间,和文件上的时间一致吗?”
“不一致。”孙建国说,“批示是2003年4月10日,但文件是4月5日就打印好了,一直在等批示。批示下来后,我们把日期改成了4月12日,看起来像是批示在前,文件在后。”
“谁让改的?”
“局长让改的。他说,日期要对得上,不然审计会看出问题。”
“崂山那块地呢?”
“也一样。”孙建国说,“李薇薇先找的规划局,把规划调了。然后又来找我们,要协议出让。我们报给市里,杜书记批示‘同意’。但批示的日期,比我们上报的日期还早三天。明显是提前批好了,等我们报上去,再填日期。”
“这些批示的原件,还在吗?”
“在国土局档案室,我都收着呢。我知道这些东西重要,所以没销毁,都留着。万一将来出事,可以证明我是执行领导批示,不是主动违法。”
王建军眼睛一亮。孙建国还留着批示原件?这可是铁证。
“除了批示,还有别的吗?比如会议记录,电话记录,批示的复印件?”
“会议记录都有,每次上会讨论,都有记录。电话记录……我有个工作笔记,记了一些重要的电话内容,包括杜书记秘书打过几次电话,催办哪些地块。批示的复印件,我那里也有,重要的批示,我都复印了一份,放在家里。”
“家里?”王建军问,“放在哪?”
“书房的保险柜里。”孙建国说,“钥匙在我身上,密码是,我儿子的生日。”
王建军立刻安排人去孙建国家,取这些证据。
两个小时后,证据取回来了。一个黑色的保险柜,不大,但很沉。打开,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十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上贴着标签:太平角地块、崂山地块、黄岛地块……
打开太平角地块的文件夹,里面是完整的档案:立项报告、规划调整批复、评估报告、出让方案、朱世崇的批示原件、局里的会议记录、孙建国的工作笔记复印件……
批示原件是一张A4纸,上面是朱世崇熟悉的笔迹:
“太平角地块发展文化产业意义重大,请国土局特事特办,依法依规尽快办理。朱世崇,2003.4.10。”
批示的日期,是手写的。仔细看,能看出墨迹和纸的颜色有些细微的差别,像是后来补写的。
“这个批示,你们鉴定过吗?”王建军问。
“没有。”孙建国摇头,“领导批示,我们哪敢鉴定?让签就签,让办就办。”
王建军把批示原件小心地收好。这是关键证据,证明朱世崇直接干预土地出让,为李薇薇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
他又翻开孙建国的工作笔记。笔记本很旧了,封皮都磨破了,但里面的字迹很工整,像印刷体一样。
2003年4月8日,周二,晴。
李薇薇来访,谈太平角地块。坚持协议出让,价格不高于300万/亩。我表示不符合规定,拒绝。
下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