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个。我教你。”
一个时辰后,那匹黑马被套住了。
它拼命挣扎,嘶鸣,踢蹬,但套马杆牢牢地缠住了它的脖子。几个土着牧人冲上去,用绳子绑住它的四条腿。
它倒在地上,眼睛里满是愤怒和不甘。
何塞走到它面前,蹲下,看着它的眼睛:
“伙计,别怪我。你以后,会有更好的日子过。”
那匹马,似乎听懂了他的话,渐渐安静下来。
午时三刻,那匹黑马被带回了马场。
它被关进一个单独的围栏里,和那些安达卢西亚马隔栏相望。
那些安达卢西亚马,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同类。
它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马——皮毛粗糙,鬃毛杂乱,浑身散发着野性的气息。
但那匹黑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同类——高大,优雅,皮毛光滑得像绸缎。
它们隔着栏杆,互相看着。
何塞站在一旁,看着它们。
“别急。”他喃喃道,“慢慢来。先熟悉。再过几个月,就可以配种了。”
接下来的日子,何塞每天都在马场里忙碌。
他要让那些安达卢西亚马适应这里的气候,吃这里的草,喝这里的水。
他要让那匹野马适应被圈养的生活,不再想着逃跑,不再攻击人类。
他要观察每一匹马的性格,找到最适合配种的组合。
这是一件需要耐心的事。
但何塞有耐心。
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命运。
三个月后,第一匹小马降生了。
那是一匹小公马,毛色是浅棕色的,介于安达卢西亚马的金黄和野马的深褐之间。它的腿很长,体型比纯种安达卢西亚马小一些,但比野马高大得多。
何塞抱着那匹小马,眼泪流了下来。
“成了……成了……”
快风蹲在他身边,看着那匹小马,眼中满是惊奇:
“它长得真好看。比它爹好看,比它妈也好看。”
何塞点点头:
“对。它叫‘金山驹’。是第一匹金山驹。”
申时三刻,陈泽来到了马场。
他看着那匹小马,久久不语。
“何塞,它叫什么?”
何塞摇摇头:
“还没取名字。请将军赐名。”
陈泽想了想,缓缓道:
“就叫‘金山驹’吧。生在这儿,长在这儿,以后,就是咱们的马。”
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那匹小马的头。
小马打了个响鼻,没有躲闪。
陈泽笑了:
“好。有灵性。”
他转过身,看着何塞:
“何塞,你干得好。从今天起,你的赎身年限,减为两年。”
何塞跪了下来,重重磕了三个头:
“谢将军!”
酉时三刻,军马场正式成立了。
那是一个占地三百亩的巨大围场,用原木和石头围成。里面有马棚,有草料库,有饮水池,还有几间供马夫居住的木屋。
第一批马,有十七匹安达卢西亚马,二十三匹野马,还有三匹新出生的小马驹。
何塞是马场总管,手下有五个土着牧人,三个被俘的西班牙马夫。
陈泽站在围场门口,看着那块新立的木牌:
“金山军马场”
“崇祯三十五年三月初九立”
他转过身,对何塞说:
“何塞,三年后,我要看到至少一百匹金山驹。能不能做到?”
何塞深吸一口气:
“能。”
陈泽点点头,转身离去。
何塞站在围场门口,望着那些马,望着那些正在吃草的小马驹,心中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曾经是西班牙人。
曾经是俘虏。
现在,他是这片土地上,最重要的人之一。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父亲对他说过的话:
“何塞,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件值得做的事。”
他想,他找到了。
戌时三刻,快风坐在围栏边,望着那些马。
他的身边,蹲着那匹黑马——现在它已经被驯服了,不再想着逃跑,只是安静地吃草。
“黑子,”快风轻声说,“你知道吗,你儿子,以后会比你还厉害。”
那匹马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吃草。
快风笑了:
“你不信?等着看吧。”
他站起身,拍了拍那匹马的脖子:
“好好吃。多吃点。等你儿子长大了,咱们一起骑它,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远处,夕阳西下,将整片天空染成金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