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中(从这以后,侍中就固定设置四人 ),钟繇为大理(大理,就是汉代廷尉的职责 ),王修为大司农,袁涣为郎中令,代理御史大夫的事务(郎中令,就是汉代光禄勋的职责 ),陈群为御史中丞(当时把御史大夫作为三公之一,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长官 )。
??袁涣得到赏赐后,都会把财物分给别人,家里没有积蓄,需要用时就向别人借,他不做那些刻意表现清廉的事,但当时的人都佩服他的清正廉洁。当时有人传言刘备死了,大臣们都纷纷向曹操祝贺,只有袁涣没有这样做。
??魏公曹操想要恢复肉刑,他下令说:“以前陈鸿胪认为死刑中有些情况可以施加仁爱之恩,御史中丞陈群能申述他父亲的观点吗?”(陈群的父亲陈纪曾担任汉代的大鸿胪 )陈群回答说:“我父亲陈纪认为,汉朝废除肉刑后增加了笞刑(这件事在十五卷汉文帝十三年有记载 ),本意是出于仁爱恻隐之心,可结果受刑后死去的人却更多了,这就是所谓的名义上减轻刑罚,实际上却加重了惩罚。名义上刑罚轻了,人们就容易触犯,实际上惩罚重了,就会伤害百姓。而且杀人偿命,这符合古代的制度;至于伤人的刑罚,有的是残害犯人的身体,有的只是剪掉头发,这是不合理的。如果采用古代的刑罚,让犯了淫乱罪的人接受宫刑,让盗窃的人被砍掉双脚,那么就永远不会有淫乱和盗窃的恶行发生了。周穆王制定的《甫刑》中,规定了三千条刑罚(墨刑的相关规定有一千条,劓刑的相关规定有一千条,剕刑的相关规定有五百条,宫刑的相关规定有三百条,大辟刑的相关规定有二百条,五刑总共三千条。 ),虽然不能全部恢复,但像这些罪行,正是当今社会所担忧的,应该先施行这些刑罚。汉朝法律中判处死刑的罪行,是出于仁爱而无法赦免的,其他那些接近死刑的罪行,可以改为肉刑。这样一来,施加刑罚和让人活命的比例就能够相互平衡了。现在用笞刑导致犯人死亡的方法,来替代不杀人的刑罚,这是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生命。”当时参与讨论的人,只有钟繇和陈群的意见相同,其他人都认为不应该恢复肉刑。曹操因为战事还未结束,考虑到众人的意见,就暂时搁置了这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