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康四年(己未,公元前62年)**
春季,正月,宣帝下诏:“八十岁以上的老人,除了犯诬告罪、杀人伤人罪,其他罪行都不再追究。”(胡三省注:诬告他人以及杀人伤人的,都按照原来的法律处理;其他罪行则不再论处 )
右扶风尹翁归去世,家中没有多余的财产。秋季,八月,宣帝下诏说:“翁归廉洁公正,一心向善,治理百姓政绩突出。赏赐翁归的儿子一百斤黄金,用来供奉祭祀。”
宣帝命令有关部门寻找汉高祖功臣的子孙中失去侯爵的人,找到了槐里公乘周广汉等一百三十六人,赏赐给他们每人二十斤黄金,免除他们家的赋税徭役,让他们世代负责祭祀祖先(公乘,是爵位的第八级。《考异》记载:《宣纪》中说:“元康元年五月,恢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一百三十六人家子孙的爵位。四年,又赏赐功臣嫡传后代每人二十斤黄金。”根据《功臣表》,下诏恢复爵位的都记载为“元康四年”,而且有很多处,不应该都是错误的;大概是《纪》的记载有误 )。
丙寅日,富平敬侯张安世去世。
当初,扶阳节侯韦贤去世(《恩泽侯表》记载,扶阳侯的食邑在沛郡萧县。《谥法》:喜好廉洁、克制自己称为节 ),他的长子韦弘因罪被关进监狱(韦弘担任太常,因宗庙之事被关进监狱 ),家人伪造韦贤的命令,让次子大河都尉韦玄成作为继承人(胡三省注:服虔说,现在的东平郡。原本是济东国,封国被废除后,改为大河郡 )。韦玄成深知这并非父亲的本意,于是就假装疯癫,躺在床上大小便失禁,胡乱哭笑,神志不清。韦贤下葬后,按照规定韦玄成应当继承爵位,但他却以疯癫为由不接受朝廷的征召。大鸿胪向宣帝奏明了情况,宣帝把奏章交给丞相、御史调查核实。负责调查此事的丞相史给韦玄成写信说:“古代的辞让,一定有值得称道的道理和意义,所以才能流芳后世。如今你却故意毁坏自己的容貌,甘愿承受耻辱,装作疯癫痴呆,让自己的光彩被掩盖而无法彰显,你用这样的方式来辞让,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我向来愚笨浅陋,有幸担任丞相的属官,希望能听到你的一些解释;否则,恐怕你会受到伤害,而我也会被人认为是小人。”韦玄成的朋友、侍郎章(侍郎名叫章,史书没有记载他的姓氏 )也上书说:“圣明的君主以礼义谦让治理国家,应该优待韦玄成,不要委屈他的志向,让他能够安心地过着隐居的生活。”但丞相、御史却认为韦玄成并没有真的疯癫,上奏弹劾他,宣帝下诏不要弹劾他,还召见并任命他;韦玄成不得已,只好接受了爵位。宣帝认为他很有气节,任命他为河南太守。
车师王乌贵逃到乌孙后,乌孙把他扣留,没有送回。汉朝派使者责备乌孙,乌孙便把乌贵送到了长安。
当初,汉武帝开辟河西四郡(今甘肃武威、张掖、酒泉、敦煌 ),隔绝了羌人与匈奴之间的通道,将羌人驱逐,不让他们居住在湟(huáng)中地区(胡三省注:河西的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原本是匈奴昆邪王、休屠王的领地,汉武帝开辟后,设置郡县,羌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