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可我现在不能再去打扰她。
我只能等。
等她愿意回头看的那一天。
如果她不再回头呢?
我盯着屏幕,没有答案。
但我知道一件事。
我不是顾晏辞的时候,活得最像我自己。
那时我不会签合同,不会开董事会,不知道什么叫百亿项目。我会煮面,会热牛奶,会在她加班回来时留一盏灯。
我会叫她晚晚。
我也会因为她笑了一声,就傻傻地跟着笑。
那些日子不是假的。
它们是真的。
我把钢笔放进抽屉,锁好。钥匙和易拉罐环一起戴在手上。
然后我关掉电脑。
办公室只剩一盏台灯亮着。
我坐着没动。
窗外城市灯火通明,车流不断。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一间十五平米的小屋,窗台上摆着两个杯子,其中一个还有她留下的唇印。
我想回去。
但我不能。
至少现在不能。
我抬起手,看着指间的易拉罐环。灯光照在上面,反射出一小片光。
我用拇指轻轻擦过它的边缘。
粗糙,但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