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层级的整合至少要拖到1985年才可能落地,如今却提前数年尘埃落定。
更关键的是,前世的港岛联交所是会员制——靠券商抱团自治;而这一世,它彻头彻尾是公司制——由资本出资组建、按商律运营。制度根基,已然翻篇。
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也各有所向。
会员制交易所,本质是同业公会,不图盈利,只重平台权威。入场资格卡得严,只有持牌会员或特许经纪人能交易;日常运转靠自律,最高权力归会员大会,理事会负责执行,再聘职业经理人打理日常。
早年大陆的上交所、深交所,走的就是这条路。
公司制交易所,则是实打实的商业实体,靠股东出资成立,天然以盈利为导向。它不买卖股票,只提供场地、规则与保障,还必须设立赔偿基金,为交易兜底。
眼下瑞士日内瓦、美国纽约、英国伦敦这几家标杆,无一例外,全是公司制。
优劣何在?一句话可道破:
会员制重公平、轻效率——规矩多、动作慢、扩容难;
公司制讲效率、守中立——设施齐、服务专、响应快,但若股东逐利过甚,也可能伤及中小交易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