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黄之色’(染发),此等‘妖发’,若在京师街头,必被旗人老太太斥为‘野丫头’,令其‘梳旗头、穿旗装’,否则不准入内城——此等装扮,哪有半分‘大清子民’的模样?分明是‘数典忘祖’!”
各朝代腐儒对装扮发型的批判,本质是“以古礼衡今事”——他们眼中,服饰不是“审美选择”,而是“等级标识”(如秦汉的材质颜色、唐宋的款式纹样、明清的补子辫发);发型不是“个人风格”,而是“伦理符号”(男子束发为“成人之礼”,女子蔽发为“贞洁之证”)。
《西虹市首富》中现代装扮的“无等级性”(西装不分尊卑)、“实用性”(球衣方便运动)、“审美性”(染发烫发),在腐儒看来全是“逾礼乱制”——他们看不到现代社会的平等与自由,只看到“古礼崩坏”的恐慌,最终的批判也沦为“刻舟求剑”的迂腐之谈。